新京报:各省驻京办要多为进京农民工服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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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5日00:18 新京报 | |||||||||
作者:张鹏 昨日《新京报》发表社论《根治“驻京办问题”需要双向努力》,指出驻京办的主要职能是跑部委、拿批件两个。 笔者认为还应该补充一个,就是为地方党政官员在京提供各种服务,即接待职能。只
也正因为上述驻京办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使得一部分驻京办工作人员在工作态度和作风上发生变化,变得骄纵、蛮横、不可一世,由此出现了各种腐败现象。对此,笔者认为解决“驻京办问题”,除了社论所说的两种方法外,更需要驻京办转变职能,设立监督机构,形成监督机制,增强对驻京办的监督力量。 如今北京的外地人越来越多,问题也应接不暇,驻京办应该在这个方面发挥作用,不仅仅要为地方党政官员服务,更应该为地方的百姓服务,如信访、进京农民工的各种协调服务。很多驻京办能够为地方党政官员及其家属提供各种公私服务,大都是免费的,并投其所好,公款吃喝旅游等,浪费、腐败现象经常出现。这种接待职能实不可取,应该禁止。而当今社会电子网络发达,交通通讯便利,加之政府部门一直在推行网上办公,中央各部委、地方党政部门、驻京办应该综合利用这些科技因素,高效行政,减少公关和应酬。因此,转变驻京办的工作职能,就是弱化其应酬、公关和接待职能,强化其为民服务的职能。 另外,“驻京办问题”许多都是监督缺失造成的。虽然有规定,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各驻京办的管理和协调工作,然而各“驻京办”的各种工作,主要还是由其派出部门负责管理,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不过是一个宏观指导机构,对驻京办的日常工作无权干涉。而驻京办在日常工作中的“非常规”做法,当地政府大多不过问。因此,需要加强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的监督管理职能,检查各地的驻京办,没有经过批准成立的应该撤消,完善《外地政府(企业)驻京办事处管理条例》,使驻京办在财政、人事、工作等方面更加透明。 相关专题:媒体观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