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早报:陪审员怎成了“花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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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02:10 东方早报 | |||||||||
责任编辑 魏英杰 刘景 任大刚 日前,在成都某法院的法庭上,两个小时的庭审中,两名中年陪审员像木头人似的一言不发,审判长自始至终也没有与他们搭话。据了解,由于陪审补贴悬殊较大、个人价值得不到尊重和体现等原因,成都部分陪审员的激情大打折扣,有的甚至产生了“退出”想法,寻找托词不参加陪审。
有人认为,人民陪审员成为“花瓶”或者“木头人”,在于他们自身的法律素质欠缺。其实,陪审员的法律素质本来是可以采取培训、庭审观摩等方式提高的,我们的法院也是这么宣扬的,可在现实中,部分法官根本不给陪审员发表意见的机会,有的陪审员不知道审判长姓什么,甚至到了法庭,对陪审的案件还一点不知情,自己完全是摆设。 法院为何会冷落人民陪审员?其原因要么思想上重视不够;要么经费短缺。 笔者认为,经费短缺是问题的关键。根据规定,陪审员的交通、就餐等费用,由法院给予补助。但指望一些喝稀粥的地方财政给法院增加经费简直就是与虎谋皮,法院一些可怜的收费进到地方财政,往往进去容易出来难,司法经费难以得到保证,更别说陪审员的专项经费了。 即使法院拿到了陪审员的专项经费,陪审员的补贴有可能被办案经费紧张的个别法院截留,陪审员参加陪审也得仰法院鼻息,陪而不审形同摆设也就在所难免了,从而丧失了其独立性。 这就需要打破陪审员制度推行的经费“桎梏”。而改革相关司法制度,让陪审员不再仰法院鼻息、司法机关不再仰政府鼻息应当是一条明智之策。四川省成都市何勇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