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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配车要向部队学习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5日14:50 南方周末

  □毛晓民

  读《众议》版上《为何干部配置公车不能降一个档次?》一文,作为转业干部,我想说:地方上的习惯,为什么不能改一改?为什么不能向部队学习?

  部队上的习惯是,军部有处长,师部有科长,团部有股长。在待遇问题上,是就低
,不就高;副师长,享受正团级待遇,副团长,享受正营待遇,……

  改革之前,地方上省会市政府的各个局,有科长、副科长,改革之后,市政府变成副省级单位,下面各个局的干部。连续升两级,原先的科长,变成了处长,原先的副科长,变成了副处长,……待遇上,就高,不就低。只要是沾上“处长”,不论正职、副职,待遇相同,……但文化素质与工作能力,并没有因连升两职,有所改变。也许这就是副省级城市、带来的“优越性”吧!在和老同学闲聊时,说起上述这些事,他说:“因为市委书记是副省级干部。”我说:“过去我所在六十九军那位军长的级别,是副兵团级,上将军衔,那么,六十九军算不算‘副兵团级单位’哪?”

  由此可见,当前公车改革的矛盾焦点有二:其一,是“副省城市”这一提法,是对,还是错?其二,是能不能向部队学习,干部待遇就低,不就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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