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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酒后驾车打人”是允许犯的错?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7日09:14 南方都市报

  来信/来论

  浙江省义乌市人大代表金惠良酒后驾车、打人、袭警,被处治安拘留7天,12月17日之后将“继续当他的人大代表”。当地人大常委会负责人表示,人大代表也是人,要允许他们犯错(《东方早报》12月16日报道)。不难理解,当地人大常委会负责人所说的“允许犯错”中的“错”系特指“酒后驾车打人”这件事。

  是的,人大代表可以犯错,但是要看犯了什么错,“酒后驾车打伤多人”这么恶劣、社会影响极坏的错误也能犯?也能够被轻描淡写?我们还记得,去年11月12日,湖南邵东县委副书记、县长等人,无视法律,强行冲击公路收费站,毁坏站内设施,殴打收费人员,甚至追打到场处理冲突的交警,影响极坏;同年11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王廷江拒绝在下飞机时出示机票,大闹机场,并辱骂殴打女乘务员,令国人震惊。

  一些代表、官员在胡作非为后总喜欢说一句“领导也是人”为自己开脱,似乎是说只要普通人能够犯的错,领导、官员、代表等有头有脸的人物犯犯也“没什么大不了”,而在被曝光后,有些大人物甚至还振振有词,理直气壮,真令普通老百姓汗颜。如果说“酒后驾车打人”也是

人大代表的“能允许”错误,那么,人大代表还有什么样的错误不被允许?从当地人大常委会负责人的话中,我看不出来对打人者有什么深刻的教育,却窥探出“官官相护”的浓厚气息。

  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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