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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早报:观众不欣赏“残酷之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4日01:57 东方早报

  青岛大学 潘凤亮责任编辑 魏英杰 刘景 任大刚

  据报道,大型舞蹈诗《云南映象》在美国演出时,杨丽萍的脚腕踝骨意外骨裂,但她还是将最后的三场演出坚持完成,回国后才进行治疗。脚腕被打上石膏的杨丽萍,依然在舞台上演出腿部动作较少的独舞《月光》,并力争不影响1月下旬北京的演出。

  我们总是赞赏和褒扬“为艺术而献身”,不知不觉地,这种价值观就被推向近乎苛刻的地步,似乎无论在什么情境下,牺牲个人总是高尚而合理的,可是这真的公平吗?拿杨丽萍的演出来说,她需要休养伤势属于个人利益,带伤演出会加重身体损伤,可能留下不可逆转的后遗症,对于一个舞蹈家来说,如果脚腕伤愈后不能再像以前那么灵活,那种损失可以说是致命的。而很多观众要看演出其实也都是个人利益,对于每一个观众来说,看演出的利益要比演员身体的损伤更重要吗?笔者觉得,这根本不是一个层面上的利益对比,身体的健康远比看演出重要。权利和利益是不能以数量来衡量和对比的,并不是因为要看演出的人多,演员的身体状况就不重要了。伤势不允许演出,那么养伤就是她的权利,个人的权利同多数人的权利是平等的,权利的大小并不因人数的多少而改变。

  在杨丽萍的健康需要和观众的欣赏需求之间,并不存在孰轻孰重的问题。在其伤势痊愈之后才可能带来真正优美的舞姿,也才能让观众欣赏到真正富有人性的艺术之美。我们不应该提倡“带伤演出式”的敬业,更不应该欣赏杨丽萍的“残酷之美”。 青岛大学潘凤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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