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列车晚点,仅仅道歉是不够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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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6日09:34 南方都市报 | |||||||||
来信/来论 近日,铁道部副部长胡亚东表示,对铁路春运工作,各个铁路局已做好了充分准备。旅客列车晚点半小时以上,车站和列车要向旅客通报晚点的原因和情况,同时向旅客表示道歉。
这无疑是一个好消息,虽然列车仍有晚点的可能,但总不会像以前那样做“闷葫芦”了。乘客买票乘车,车票就是运营者和乘客之间的“合约”。运营者有义务和责任按照预定时间,把乘客运送到预定的目的地。如果连这个最基本的义务都没有完成,那么作为运营者就是违背了合约的,是必须要承担责任的。作为运营者必须向乘客说明情况,进行公开道歉,甚至在必要的时候要对乘客进行经济损失补偿。我们经常是饱受火车晚点之苦,可惜一直以来,不要说是经济损失补偿了,单是作为乘客的知情权,也是经常就被人莫名其妙地私自剥夺了。从这个方面来讲,火车晚点,单单一句道歉是远远不够的。 但所幸的是,现在总算是前进了一步。至少,我们的知情权开始得到了重视,这也许可以看作是一个开始了,而且也不妨看作是一个兆头,一个好的兆头,是铁路运营朝着规范化、人性化方向发展的一个进步,也是我们合法权益不断得到重视,能够得到有效保障的一个新起点。 刘长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