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治新闻 > 正文

原陕西人民出版社社长受贿被判刑10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7日17:59 新华网

  新华网西安3月7日电(记者 杨一苗)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公开审理了原陕西人民出版社社长周鹏飞(副厅级)受贿案,一审判处周鹏飞有期徒刑10年。

  今年61岁的周鹏飞曾任陕西人民出版社总编辑、社长,陕西达尔宏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经查,周鹏飞在担任陕西人民出版社主要领导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3次收受贿赂18万元人民币。其中,1995年因陕西人民出版社与陕西时履
皮鞋厂土地及房屋转让一事收取现金8万元;2001年为达尔宏公司与天津永定塔陵园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及借款一事收取两张各5万元存单。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周鹏飞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万元,同时没收受贿赃款18万元。(完)

  相关专题:法治新闻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