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客不满小姐涨价自己报警 被拘留通知家人(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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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7日16:04 海峡都市报 | |||||||||
嫖娼的刘某某(左二)见到父亲后低下头 N本报记者 赵杨 雷王蕾 林丹 实习生 詹燕南 通讯员 刘榕彦 蔡永平 文/图 本报讯 昨天是《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实施后的第五天,一在榕打工男子嫖娼后因嫖资纠纷,自己报了警,被警方拘留;一家娱乐场所因容留他人吸食毒品
嫖客报警被拘 警方通知家人 本来跟小姐谈妥了价,没想到结账时小姐要涨价,双方于是产生纠纷,嫖娼男子自己报了警。这样,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后,福州警方查获的首例卖淫嫖娼案就这样撞上来。 据福州金山派出所民警介绍,昨日下午4时许,在福州金山一工地做工的刘某某在酒后来到霞禁村一发廊,谈妥以55元的价格交易后,刘某某和小姐就到了不远处的建平村交易。完成性交易后,小姐刘某芝要求刘某某支付100元嫖资,两人因此发生纠纷。争吵中刘某某感觉气愤,于是报警。 据警方介绍,刘某某为四川人,未婚,29岁,父母亲均在福州打工;33岁的卖淫女刘某芝则已经是一个母亲。这也是新《治安管理处罚法》施行后,福州警方查获的首例卖淫嫖娼案件。在派出所,民警电话通知了刘某某的父母亲到派出所,其父亲等家属也稍后赶到了派出所,表示要加强对儿子的教育;而卖淫女因为家属远在四川,警方则考虑通过信件方式告知家属。 据办案民警介绍,以前,卖淫嫖娼被抓,除非是多次犯案要拘留,否则只能罚款5000元。新法实施后,卖淫嫖娼一经警方查获,就必须拘留15日以下,罚款5000元以下,并通知其家人。只是情节轻微的,才可不处拘留只要罚款500元以下。不过,到底怎么才叫情节轻微,还需要省级公安机关出台详细的指导意见,具体区分以及明确处罚标准。 据了解,刘某某将被拘留15天,罚金另定。 容留他人吸毒 一KTV停业整顿 昨日,鼓楼警方开出新《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实施以来的福州第一张罚单:责令豪乐门自助KTV停业整顿3个月,俱乐部负责人戴某也因容留他人吸食毒品被刑拘。 据了解,4日凌晨2时40分许,鼓楼警方在鼓楼公安分局郑忠仁副局长的带领下,例行巡查豪乐门自助KTV,发现KTV内一片漆黑,但隐约听见有音乐声传出。民警初步判断,该KTV为逃避检查,故意关闭场所灯光。警方进入一查,果然发现二楼一包厢内,有十余名男女,随着高分贝音乐,疯狂摇头。种种迹象表明,这伙青年可能吸食了K粉。警方当即控制整个包厢,要求配合检查。 经尿检,有7人呈阳性(6男1女),此外,警方还从包厢的沙发下,搜出吸食摇头丸的容器、吸管和装有毒品的塑料袋,共抓获9名涉嫌吸毒人员。其中7名吸毒人员将被处以治安拘留15天,罚款2000元的处罚。KTV也因违反新《条例》“每日凌晨2时至上午8时,娱乐场所不得营业”条款,另外,负责人戴某也承认,知道包厢内有人吸食毒品,KTV被停业整顿3个月,戴某被刑拘。 据了解,旧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未将娱乐场所内的吸贩毒问题作为重点加以规定,而新《条例》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娱乐场所的从业人员不得吸食、注射毒品,不得卖淫、嫖娼;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上述行为提供条件。 相关专题:法治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