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美定”叫停后广州首案判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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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09:39 南方日报 | |||||||||
“奥美定”叫停后广州首案判赔 华美门诊部须退回隆胸手术费并赔款近2万 本报讯(记者/李静睿通讯员/天法宣)“奥美定”被国家药监局叫停后在广州引发的美容医疗事故第一案,近日已由天河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违规使用“奥美定”的华美医学
今年36岁的徐小姐去年看到华美医学整形美容门诊部在报纸上刊登的广告后,决定接受隆胸手术。2005年5月12日,她到该门诊部进行了双侧乳房“奥美定”注射术,双侧乳房各注射200ml“奥美定”。手术后不久,徐小姐就出现了诸多不良反应,包括胀痛不适及牵扯感,随后还出现明显硬块并发炎症。由于饱受困扰,2005年8月3日,徐小姐到一大医院进行了“双侧乳房注射物取出手术”。根据在该医院的观察,徐小姐的乳腺组织出现纤维化,有结节状肉芽增生,因为部分胸肌受注射材料浸润,材料未能完全取出。手术后徐小姐的伤口愈合得不错,但出院至今仍有肿痛感。由于多次与华美门诊部交涉均失败,徐小姐将其告上了法庭,除要求退回17020元的手术费用外,还索赔各种损失8万余元。 华美门诊部完全不承认自己在手术中存在问题,还认为自己已经缴纳了医疗鉴定费,请求法庭在本案处理诉讼费时一并处理医疗鉴定费。根据广州市医学会的鉴定意见,即使在“奥美定”被叫停之前,国家药监局也规定,“奥美定”只有“三甲”医院才能使用,虽然华美门诊部的诊疗过程尚属规范,但手术中使用违规材料,而且对于违规使用的材料未能有足够的认识,这明显存在过失。同时,这次医疗过失行为已造成徐小姐双乳一定程度的损害。广州市医学会由此认定,本医案构成四级医疗事故,医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华美门诊部在此次医疗事故中承担70%的责任,除退回徐小姐17020元的美容费外,还应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19118.9元。 相关链接 “奥美定”风波 “奥美定”俗称人造脂肪,属于长期植入人体的软组织填充剂,主要用于体表各种软组织凹陷性缺损的填充。这种运用注射方法的隆胸产品,其主要成分是由1997年从乌克兰引进的,因手术后出现了一系列并发症,因此在2004年3月,武汉大学中南医院整形科主任武连生联合湖北人民医院整形科主任陕声国、华中科技大学协和医院整形科主任张一鸣等专家及其所代表的12家三甲医院发出倡议,抵制这种技术还不成熟的注射式隆胸产品。 据了解,奥美定的手术失败率为9%至15%,国家药监局于今年4月30日撤销聚丙烯酰胺水凝胶(商品名“奥美定”)隆胸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从即日起全面停止其生产、销售和使用。 奥美定在国内的唯一生产商是成立于1997年的吉林富华公司,同属“富华系”的深圳富华美容院因为大量美容案失败目前已深陷诉讼之中。 相关专题:注射隆胸叫停始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