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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入住算“一日”? 12时退房惯例遭旅客质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4日11:25 青岛新闻网

  凌晨入住旅客“一日”收费该咋算?“12时退房”惯例遭质疑

  旅客住店“一日”起止时间如何算起,是出行常遇到的问题。记者采访发现,青岛宾馆业基本执行客房超过中午12时加收半天、超过18时加收全天住宿费的规定,但对于凌晨入住的旅客“一日”如何计费的处理,却几乎是“铁板一块”:中午12时退房按一天结账。

  住店“一日”标准不一

  今年8月中旬,福建客人王先生来青,凌晨2时入住某酒店,上午8时退房时,宾馆要求按照一天结账。王先生觉得不合理:只住了不到6小时,为什么要按一天收费?与王先生相比,沈阳游客张先生似乎较划算些。凌晨2时他入住延安一路速8酒店,晚上6时结账时也按一日付费。

  住店“一日”起止到底如何划分?记者昨日走访了岛城多家宾馆,发现“超过12时加收半天、超过18时加收全天住宿费”是普遍执行的规定。

  据了解,速8酒店、凯越国际青年旅舍、爱尊客等基本上把住店“一日”结算时间放宽到下午2时,而且对凌晨四五点钟以后入住的旅客,延长至次日中午12时才按一天计费,结算时间仍可放宽到下午2时。速8酒店总经理苑芳郡说,考虑到中午12时往往是客人午餐、午休时间,且一般不是入住客源多的时段,只要旅客提前说明一下,酒店是会给一定宽限的;但岛城绝大多数酒店死守“中午12时退房结账”按一天的惯例,苑芳郡说。

  凌晨入住“吃亏”最大

  随着自费出游、自驾游等持续升温,旅客凌晨入住宾馆渐多,但不足一天却收两天费用,成为众多游客的烦恼。

  记者从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了解到,按照这一协会制订公布的《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第十条规定:“饭店客房收费以‘间/夜’为计算单位,钟点房除外。按客人住一‘间/夜’计收一天房费,次日12时以后、18时以前办理退房手续者,饭店可以加收半天房费;次日18时以后退房者,饭店可以加收一天房费。”

  但是,这一行规由于没有对凌晨入住的时间进行规定而成为“盲区”,新一天的计算方法也是五花八门,有的宾馆、酒店以凌晨2时为新一天的计算界限,有的则是4时、6时或7时、8时。

  市旅游投诉中心、市消协多次受理类似投诉,有关负责人认为,这属于服务业中的“不平等格式条款”,对消费者有失公平。

  “24小时算一天”最合理

  对于不足一天按一天收费等不合理现象,为何不采取“住满24小时算一天”的做法?业内人士认为,理论上说,这一做法可以实现也最合理,在宾馆业竞争越来越激烈的今天,“住满24小时算一天”的做法很有可能成为现实。

  记者从市旅游饭店业协会了解到,目前四川已有宾馆推出“对时”服务,在业内引起较大关注。据了解,成都市一些宾馆多年来一直在推行“对时”收费服务,也就是说旅客不论何时入住,住宿一天,可以住足24个小时。

  市旅游饭店业协会秘书长吴元吉说,“中午12时退房结账”这一做法虽属国际惯例,但房价属自主定价范畴,任何让利打折都是可以的,宾馆“对时服务”也可以说是对消费者的让利促销,“对时”与“中午12时退房结账”两种收费标准不是对立的,只是宾馆采取了不同的经营手段。记者李树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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