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万业主可用修房“养老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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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4日14:30 信息时报 | ||||
已有14.13亿“养老金” 据了解,市民在支付房屋售价的同时,还要另外支付数万元用于建立物业专项维修基金。这个基金是在房屋共用部位和设备的维修、改造或出现突发险情时,能够及时有效地抢修提供持续保养经费,因此有房屋“养老金”之称。 据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房屋安全管理所所长杨和平透露,截止到2006年8月底,广州老八区的456家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816个物业小区建立了专项维修资金,全市(包括番禺和花都)有361,815户业主缴交了专项维修资金, 专项维修资金归集总额为14.13亿元。广州市专项维修资金规范使用总额为1101万元,从来没有出现过投诉。 业主可凭银行卡查询 广州市在1999年建立了专项维修资金制度,2000年3月开始归集到指定银行,其归集主要由物业管理公司或建设单位代为收缴。据了解,接下来还将扩大到商业银行等其他银行点。市民还可以凭银行卡到广州市的任何柜员机进行查询,对自己缴纳的专项维修基金进行监控,以防资金被开发商或者物业管理公司“挪用”。 据了解,广州专项维修基金是按住宅(含别墅)建筑面积40元/m2,非住宅建筑面积50元/m2的标准交纳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但是缴纳的对象按时间点分为建设单位和业主两种。 市民如果要咨询或投诉专项维修资金相关的问题,还可以拨打电话:83389108和83369850(兼传真);或者到广州市朝天路60号房屋安全管理所进行咨询或投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