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日花10元获美沙酮替代治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4日14:30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 游曼妮 )记者昨日获悉,经过卫生部、公安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广州市精神病医院在内的全省17家医疗机构被确定为“阿片类物质成瘾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单位”确定在本月30日前开诊启动。这意味着,毒品成瘾者从月底开始,可在广州每天花10块钱得到美沙酮替代治疗。

  卫生部昨天公布的全国98个阿片类物质成瘾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单位,广东有17家

,其中广州市精神病医院位列其中,名单上暂时没有公布广州市其他医疗机构。这17家单位都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工作,按照卫生部要求,必须在本月底前启动工作。

  常见的阿片类物质包括海洛因、吗啡、杜冷丁等毒品。广东省台山、阳东两地作为国家艾滋病示范区工作点,从去年开始对辖区内的吸毒者推行美沙酮替代治疗,取得了良好成效。接受治疗者减轻了对阿片类物质的依赖,减少由于滥用阿片类物质成瘾引起的疾病、死亡和引发的违法犯罪,使阿片类物质成瘾者回归社会。目前这一“滥用阿片类物质成瘾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模式将在全省逐步推广。

  按照规定,接受维持治疗者必须具备经过多次戒毒治疗仍不能戒断毒瘾的滥用阿片类物质成瘾者、年龄在20周岁以上(对于已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滥用阿片类物质成瘾者可不要求)、维持治疗机构所在县(市、区)居民或在本地居住6个月以上且具有当地暂住证的外地户籍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条件。曾经接受强制戒毒或劳教戒毒的申请者由当地公安机关核准;未经过强制戒毒或劳教戒毒的申请者由维持治疗机构核准,并准确登记其真实的身份信息。受治者维持治疗期间不得继续吸食或注射阿片类物质及其他毒品,并随时接受维持治疗机构的尿检。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外,未经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维持治疗机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受治者的个人信息资料。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