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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有条件发行债券 中央政府正在考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4日14:47 金羊网-羊城晚报

  金人庆称中央政府正在考虑;权威人士称至少需准备两三年

  可发债地方政府或层级较高,发达或资源型城市可能先试点

  本报综合消息中国中央政府正考虑在有限制的条件下,授权地方政府发行债券———在刚结束的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财长会议上,中国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向会议提交的报

告中如此表示。

  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财政部有关官员表示,中央将设定严格限制条件,如发债的程序及程度等;允许发债的地方政府层级会比较高,初期不会给县一级政府发债的权力。

  据称,这一表态也是近年来中国财政高官首次表态放开地方发债。权威人士表示,这一表态更多是意向性的。即便是尝试探索地方政府发债,也不会在近期实现,至少需要2-3年的准备时间。

  事实上,关于允许地方发债的讨论在各界已经进行了五六年,但各方始终没有形成统一的思路和成熟的体系。这里面涉及到几级政府允许发债、地方债资金如何使用、如何评估和担保,“还有很重要的一步就是立法程序,允许地方政府发债至少在现行法律框架下是行不通的”。

  一位财政专家表示,业内对这个发债政策是“褒贬不一”,步骤不会很快。如果要发债,也一定是从省一级财政开始试点,不会是各级政府都可以发债,更不会在短时间内大幅放开。对于试点地点的选择,这位专家猜测,应该是在经济实力强的发达城市或者资源型城市,因为这两类城市投资环境好,又有足够的财力偿还债务,在试点初期反响会好一些。

  (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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