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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民办福利性托老所实惠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4日18:00 生活报

  本报记者 郭登攀

  本报讯今后,大庆民办福利性托老所等养老服务机构,可享受免交企业所得税、土地使用税;水、电等费用将按民用价收取等优惠政策。

  今后,民办的非赢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将与政府兴办的社会福利机构享受同等待遇

。这些机构将免交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水、电、燃气、供热费将按民用价收取;非赢利性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将享受行政划拨或供地优惠政策。

  此外,对社会兴办的非赢利性养老服务机构,政府还将研究出台新办法,按照床位数和实际收养人数,给予建设或运营补贴。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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