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院建立诉调对接机制 着力促进司法民主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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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4日19:51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南京9月14日电(记者朱大强)在江苏省淮安中级法院,八件同一被告单位的二审劳动争议案件经过“诉调对接”方式调解,一次全部结案……由该省高级法院主持建立的“诉调对接”机制正日益显示出蓬勃的生机与活力,有效地缓解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司法能力不适应的矛盾。 江苏各级法院实施的委托调解与协助调解,是法院调解社会化的体现,有利于促进 司法民主化。江苏法院参与调解,包括内外两个层面:在法院内部,加强和规范诉讼调解,强调“调判结合”,追求“案结事了”;在法院与社会之间,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诉讼调解有机结合起来。据此,江苏省高级法院联合司法、公安、工会等部门,在全省各级法院广泛开展委托调解与协助调解工作,参与大调解机制的建立,初步实现“诉讼调解”新机制: 一是人员互动对接。该省基层法院及派出法庭普遍建立调解指导员制度,各地法院还积极协助司法行政机关对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据统计,一年来,全省法院已参与培训人民调解员达一万多人次。 二是诉讼程序对接。通过立案前的建议调解,既便利了当事人诉讼,也减轻了法院的案件压力。同时通过依法审理涉及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对有效协议坚决维护,对瑕疵和错误及时纠正。目前,全省法院委托或邀请大调解组织协助调解的案件调解率为百分之七十点八。 三是日常工作对接。该省各级法院通过与司法行政机关等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涉及调解协议案件审理情况的通报制度,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制度,构建了完整的大调解工作联系网络,有效地提高了纠纷的预防和处理能力。 江苏法院系统建章立制加强双向互动,减少了诉累,促进了和谐的构建,取得初步成效。该省各级法院从工会中选聘了四百八十三名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参与调解劳动纠纷案件数三百二十四件,调解结案一百九十三件,调解结案率百分之五十九点六;全省建立交通事故巡回法庭五十七个,审理案件九千二百多件,调解结案四千三百多件,调解率为百分之四十七点五。(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