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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卖土地村官服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5日00:00 东南早报

  早报讯(记者徐占升通讯员尤志贤)因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晋江法院日前判决池店镇洋茂村村头自然村村民小组被处罚金5万元,村官曾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2005年3月,晋江市公安局根据晋江市纪委的通报说,晋江市池店镇洋茂村村头自然村村民小组,将面积23亩的土地使用权非法转让倒卖,警方随即介入侦查。警方查实,因耕作上存在困难,2001年6月15日,经村头自然村村民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并经洋茂村村委会

同意后,由时任洋茂村副主任的曾某通过中间人,将这块位于“奄埔”的23亩土地使用权永久性地转让给林某等3人。

  高达人民币70万元的转让金,由村头自然村村民小组按自然村人口每人分得1000元,余款用作自然村公益事业建设及其他费用。另警方证实,在土地转让过程中,村官曾某从中非法得利25000元,当月10日,犯罪嫌疑人曾某向晋江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投案自首。晋江市人民法院近日对此案依法作出判决,因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洋茂村村头自然村村民小组被处罚金5万元,被告人曾某被处有期徒刑3年,并追缴涉案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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