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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谁在消费“黄金月饼”?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5日02:30 新京报

  要彻底根治这种“天价月饼”的出现,关键是要建立一套公开透明的财政体系,规范各类公款消费行为。

  近日在北京、上海、南京、成都、沈阳等商场里出现了最高售价超过3万元的工艺品“黄金月饼”。推出这一“天价月饼”的中金黄金相关负责人表示,这9个系列的99999极品黄金月饼将取代传统的“豪华月饼”成为今年中秋送礼的佳品。(9月13日《北京日报》)

过去“豪华月饼”之所以被各方诟病,是因为它的背后极有可能隐藏着一起起商业贿赂,一起起见不得光的“权礼交易”。那么,搭了“中秋节”之车、借了“月饼”之名的“黄金月饼”又意欲何为呢?

  企业、商家推出天价“黄金月饼”,固然有其“合理”的理由。因为在商言商,厂家推出“黄金月饼”的目的并非是出售月饼,而是出售“黄金”。毕竟,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普通民众消费能力的提高,作为富贵象征的奢侈品黄金已不再是富人的专利,而是像普通商品一样“飞入”了寻常百姓之家。事实上,近年中国奢侈品消费市场日渐升温也就验证了这一点。既然有人愿意烧自己的钱购买这些类似“黄金月饼”的“豪华”玩艺,我们也没有反对的理由。

  企业、商家也正是因为看到了这个赢利的机会,才敢明目张胆地借中秋之名,行推销“月饼”中的黄金之实。至于专家学者,普通民众担心“黄金月饼”消费对象问题,显然不在企业考虑之列,企业只关心如何将这个产品合法地卖出去,尽可能地获取利润,减少风险。

  按照市场交易的原则,只要是公开、透明、平等、合法的交易,政府就有必要保证这种交易正常进行。从这个角度而言,天价“黄金月饼”既然有市场需求,就有其存在的合理性。

  不过,从近年来“天价”月饼不俗的销售业绩看,天价月饼需求的动力并不是来自真正需要食用的消费者,而是来自公款和团体消费。“月饼”已不再是真正意义上的节日食品,如今甚至已蜕化成可以完全忽略食用价值的礼品。这种“天价”月饼“产销两旺”的“秘诀”,就在于其走出了一条“高定价、高回扣”的营销模式,以至于出现公众和有关部门对“天价”月饼年年“喊打”而年年销售依然红火的尴尬局面。

  笔者以为,在当前体制条件下,尽管有关部门从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这样的大局出发规范月饼市场,《月饼强制性国家标准》也已于今年6月1日正式实施,但“高价月饼”可能仍将继续出现,而且企业、商家甚至有可能借新的营销策略和销售模式,推出比“黄金月饼”更昂贵的、远超食品意义上的“月饼”。毕竟月饼本来就有高档、低档之分。

  在中国市场上,之所以能经常看到各类普通食品等商品经商家包装、策划之后以“天价”销售,关键是精明的企业、商家迎合了消费者的好奇心理,切中了所谓的中国“国情”。事实上,这种异化了的消费心态的形成,并非偶然,而是改革开放之后各种综合因素影响的必然结果。如果政府仅从规范包装的角度出发,根本就抑制不了众多类似“黄金月饼”的出现。而要彻底根治这种“天价月饼”的出现,关键是要建立一套公开透明的财政体系,规范各类公款消费行为。

  □刘学军(联合思特咨询公司首席分析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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