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墅警方与市二院 建立绿色救治通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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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5日02:55 杭州日报 |
记者昨天从拱墅区公安分局了解到,从今天起,在拱墅区范围内因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受到重伤的危重人员,送到杭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可享受先救治、后办理医疗手续的“绿色通道”政策。 昨天下午,拱墅公安分局与杭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正式签订“重伤(危重)人员救治协议”。协议规定,医院在接到危重伤员(包括被害人、犯罪嫌疑人)后,应无条件进行全 力抢救,最大限度确保伤病者的生命安全。同时,对群众或120送至医院的危重伤员,要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情况,提供相关信息。公安派出所值班领导对辖区内发生的刑事或治安案件中有人员受伤送医院救治的,必须要到医院;案情重大的,值班局领导也要及时赶到医院。对于被抢救人员的医药费用,公安机关要积极协助医院,及时与案件当事人家属、单位等进行联系,尽最大可能筹集到伤者所需的医药费用。(通讯员俞晓峰记者胡竹林 杭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