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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代表:百姓反映问题不再被“扯皮”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5日04:37 江南时报

  民意焦点<<<

  9月14日,南通市海安县南莫镇党委正式发文,任命全镇7名党员驻村民警兼任所在村党支部副书记,2名非党员驻村民警兼任所在村村民委员会主任助理,至此,海安212名驻村民警全部当上了“村官”。

  据了解,今年初,海安县全面推行民警驻村制度,全县212个行政村,村村都有一名驻村民警。海安开展警力下沉的最初,由于管理范围的限制,民警开展工作很难,比如村里治安联防队怎么组建、治保巡逻队员如何考核,这些都由村委会决定,驻村民警很难做出实质性成果。

  今年4月29日,海安县李堡镇党委在全县率先发文,决定任命所有驻村民警兼任“村官”。

  据悉,驻村民警主要履行收集报告信息、管理现有人口、实施治安管理、组织安全防范、惩治违法犯罪、提供便民服务6大职责。兼任“村官”后,受镇党委、派出所和村委会三重领导,具体负责各行政村的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协助抓好治保、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等工作,还可以直接对本村治安巡逻队进行日常管理及队员考核录用。

  目前,212名民警“村官”中,201人兼任所在村党支部副书记,11人兼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助理。自民警“村官”走马上任以来,警民之间的距离明显贴近,摸排掌握社会治安信息渠道日益增多,调解处理各类社会矛盾纠纷更能得心应手,海安全县未发生一起“民转刑”案件。

  民意互动<<<

  年过七旬的赵老汉:过去我们村民向村委会反映事情,村委会认为该由派出所处理,派出所又觉得该由村委会协调解决,结果白跑了不少冤枉路不说,村民与村干部、民警之间的对立情绪也越来越严重。现在民警成了村干部,有问题找他们都不会被“扯皮”了,也不用我们跑来跑去跑断腿。所以我们村民认为,让驻村警察当“村官”,是为我们着想的好办法。

  驻村民警:自从在自己负责的村里兼任实职成为村委会成员后,提出的一些建议和意见能够及时被采纳工作起来更为主动,对治保队伍管理和队员考核有了实权工作效率明显提高了。以前,老百姓对我们不够理解,存在不少误会,既影响双方的信任,又影响了办案效率。如今做了“村官”,和百姓们的距离近了,信任感增加了,这对我们建设和谐农村、和谐社会益处多多。

□ 记者 陆海龙 通讯员 史荣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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