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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17万辆汽车需接受检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5日04:43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市政府关于对高污染汽车实施限制通行的通告经媒体公布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昨日,市环保、市交委和市公安交管局联合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就标志的发放、尾气的检测和违规的处罚等老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了公开解答。据了解,我市是继北京、深圳和上海之后,第四个对机动车实施限时限行的城市。

  划分标准

  以“欧I”为界 划分污染高低

  据市环保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将依据车辆排放性能,以国家机动车第一阶段排放标准(相当于“欧I”标准)为分界,将在用汽车划分为高污染汽车和低污染汽车。并按照先客车后货车的原则,对达到国家机动车第一阶段排放标准的汽车核发“机动车辆环保标志”。与此同时,市交委将在本市二环路等主要交通干道设置禁行标志,在入境收费站口悬挂。对外省(市)自治区、外市(州)牌照、来蓉超过7天和长期在蓉的车辆发放环保标志及对临时过境车辆发放临时环保标志。另外,各汽车维修企业要加大对车辆的维修力度,每一辆进入维修厂的汽车,必须确保其尾气排放达标才能出厂。

  检测范围

  以时间为限 公布一批免检车型

  目前,我市拥有60多万辆汽车,尾气排放达标才能发放环保标志,是否表明这60多万辆汽车都必须进行尾气检测?面对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市公安局交管局勤务处处长邓云成作出了权威解释:下一步,我们将以时间为限,公布一批免检车型,在这个时间之后的机动车,可以直接领取环保标志。我市主要涉及检测的机动车数量,大概在17万辆左右。这些汽车,届时会安排在郫县和白家车管所进行统一的尾气检测。对检测合格的机动车,核发环保标志。

  处罚标准

  违规闯二环 将罚100元扣2分

  11月8日,我市所有没能取得绿色环保标志的高污染车,每天8时至19时将禁止驶入二环路(不含二环路)。届时,如有机动车违反此项规定,市交管部门将依据道法第90条违反通行标志的规定,对这些高污染汽车处以100元罚款和扣2分的处罚。由于此项规定的执行有一个磨合期,市交管部门将会于11月8日起执行此项规定后的一周内,对违反规定的驾驶员进行教育,之后再进行罚款处理。

  本报记者李凌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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