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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升84.4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5日06:16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罗爱萍)记者从江门市社保局获悉,随着9月1日江门市最低工资标准从494元调整为600元,以最低工资为计算基准的失业保险金也将水涨船高,江门市区大约有4000名失业人士的失业保险金将提升至480元/人/月,比原来增加了84.4元。

  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金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

标准的10%。

  社保局相关人士表示,由于江门市的失业人员全部参加参加医疗保险,享受医疗补助金,因此,最低工资的调整只对失业保险金产生影响。

  自9月1日起,江门市最低工资标准将从原来的494元/月调整到600元/月,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了106元/月,因此最低工资为计算标准的失业保险金也将随之提高。据社保局相关人士介绍,从9月开始,江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将调整为480元/人/月,比之前的395.2元/人/月的标准提高了84.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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