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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建重点文化知识产权保护目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5日08:23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9月14日讯 记者钟鞍钢 记者从国务院新闻办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提出,要做好重要文化资源知识产权的挖掘、整理工作,建立国家重点文化知识产权保护目录。

  纲要指出,政府主管部门、人民团体、行业协会要加强指导协调,推动文化单位、科研院所、高等学校重视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鼓励发展知识产权代理、推介和交易

服务产业,逐步构筑覆盖全国的知识产权服务网络;及时宣传中国文化领域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取得的成效,开展“拒绝盗版,从我做起”的全民主题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

  纲要强调,要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各种行为。我国将加强统筹协调,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打破地方保护;坚持以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以大案要案为突破口,开展图书音像市场保护等专项整治行动,坚决取缔盗版光盘生产线,严厉打击侵权盗播广播影视节目、擅自截传广播影视节目信号的行为,重点查处盗版教材教辅、计算机软件和音像制品等非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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