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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名“问题学生”迈进大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5日08:32 扬子晚报

  晨报法援热线86852801报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2款的规定,决定对杨卫(化名)不起诉……”近日,当承办检察官在高淳某中学宣读完这一不起诉决定时,已拿到儿子被北师大录取通知的杨卫父亲激动地站起来。

  6名高三学生打架

  今年1月13日上午9时许,杨卫就读的高淳某学校,几名学生为了一点小事在学校食堂殴打另一名学生,被杨卫上前拉开。不料,杨卫的这一举动遭到这几名同学的言语威胁。不甘示弱的杨卫,当即通过其他同学召集了另一所学校的十多名高中学生准备与对方打架。

  当晚22时许,杨卫等十多名学生候在校门外,与晚自习后走出校门的对方几名同学相遇而对峙,对峙不一会,双方便打了起来。这次打架造成的直接后果是,一名学生右手轻伤、头部轻微伤。当月21日,参与打架的其中7名学生(含1名高二学生)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取保参加高考被录取

  事发后,学校、学生家长均向司法机关提出了从轻处理的意见要求,表示涉案学生中有6名都即将面临高考,在他们面临人生转折的关键时刻,希望能给他们一次悔过自新的机会。鉴于打架的多为在校学生,又是未成年人,公安机关予以取保候审。

  今年6月中旬,高考结束后,公安机关将上述7名问题学生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本案进入诉讼程序后,相继传来杨卫等6名学生被北京师范大学、江西蓝天学院等大学录取的消息。

  检方作出不起诉决定

  为慎重处理此案,检察机关走访了涉案单位,与县公安局一道进行了研讨,向县政法委作了专题汇报。8月8日,高淳县政法委组织公安局、检察院、教育局及高淳县高级中学、淳辉高级中学进行了协调,经协调公安机关撤回了对其他4名学生的起诉意见,作治安处罚,对杨卫等3人由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与此同时,从化解矛盾出发,经承办检察官主持,当事双方就一名学生被打伤的民事赔偿部分也达成一致意见,并已实际赔付。经听取各方意见并结合本案案情,高淳县检察机关最终对杨卫等3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检察官:从轻处理不是宽容

  高淳县检察院分管检察长高华兵说:本案之所以从轻处理,不是对学生犯罪行为的宽容,而是基于本案是在校学生之间因矛盾产生的群体斗殴事件,和社会上的群体斗殴有所区别,且主要是同学之间的义气,法律意识淡薄而参与犯罪,主观恶性不深,社会危害较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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