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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卡拉OK联盟首次披露艰难谈判过程 卡拉OK版权费从30元谈到12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5日09:15 上海青年报

  8月21日起,国家版权局就向卡拉OK厅收取版权使用费收费标准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示,以广泛征求各界意见,公示的收费标准为每天每间卡拉OK包房收取12元人民币。昨日,在卡拉OK版权收费事宜中作为合法沟通、协商渠道的中国音像协会卡拉OK行业联盟委员会有关代表在沪举行记者座谈会,首次谈及了“12元”诞生过程的有关细节。

  (记者 邱致理)

  自国家版权局就向卡拉OK营业场所收取版权费的收费标准进行公示后,此举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昨天,据一位不肯透露名字的全国卡拉OK联盟代表孙先生透露,他们向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提出了包括“只能面对一个交费窗口”、“所交费用必须涵盖所有的权利,即一次交费包含了词曲、播放、复制三种权利”等在内的七项诉求,起初权利人开价30元/包房/天,而卡拉OK联盟提出的价格是2元/包房/天,经过马拉松式的谈判,终于达成目前的“阶段性成果”。

  据孙先生表示,目前联盟和音像集体管理协会达成的初步成果是:“联盟代表一定数量的卡拉OK经营者统一向集体管理协会缴费,将享受到从价格和交费方式的优惠,并可免费获得正版新歌等,从而使联盟成员的利益得到保护。”据透露,全国目前已有上千家卡拉OK加入联盟,但具体有多少家是上海的,有关负责人却表示不方便透露。至于新的收费标准正式公布后对广大消费者的影响,同样也在经营某卡拉OK场所的孙先生认为,卡拉OK必然会有涨价的,也一定有维持原价的。

  据悉,上海文化娱乐协会卡拉OK专业委员会已经通过自己的途径,向中国音著协提交对收费方式和标准的具体意见和建议,其中他们提出了“每间包房每天1元”的收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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