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陕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纲要》成为发展指导 地区产业性项目暂停审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5日09:24 中国环境报

  冯永强 王黎明

  本报讯陕西省代省长袁纯清日前主持召开的省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陕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纲要》。会议确定在“纲要”正式颁布前,秦岭地区工业、矿产、旅游等产业性项目暂停审批。

  会议决定,对《陕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纲要》进一步修改后下发执行,同时建立秦岭地区产业项目审批、秦岭地区旅游发展规划和破坏秦岭生态环境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

  “纲要”明确,秦岭生态保护首要是保树、保水、保山体,主要任务和要求是,保护秦岭生物多样性,建设以自然保护区为主体的物种保护体系;保护秦岭森林植被,构筑以天然林为核心的绿色安全屏障;加强水源地建设,保护秦岭水源涵养的重要功能;切实治理水土流失,建设良好的秦岭生态环境;科学规范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建立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协调发展机制;调整产业结构,发展以保护为主体的绿色产业;加强污染防治,营造人与自然和谐的人居环境;典型引路,构建以循环经济为主导的生态示范体系。

  会议强调,通过对秦岭生态功能区的保护与建设,大约用25年左右的时间,使这一地区的生态环境得到良好的保护、恢复和重建,促进自然资源的科学合理利用,实现陕西秦岭地区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维护陕西乃至国家生态安全,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