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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活“暂住证”引来大辩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5日09:47 大河网-大河报

  ■反对声音:何为“暂住”难界定,“暂住”办证属歧视■支持声音:办证没关系,但别夜查房,最好别收费

  阅读提示

  昨日,《郑州市暂住人口登记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后,

郑州市拟重新启用“暂住证”的消息在全省读者甚至全国读者中引起震动。郑州市一些外来务工人员认为,无论是办“居住证”还是“暂住证”,都是增加麻烦而且容易造成乱收费。在调查中,也有部分读者对这一举措表示理解,认为“暂住证”既有利于治安,也有利于政府更好地为外来人员提供服务。

  □记者刘昌武尚若云

  《郑州市暂住人口登记规定(征求意见稿)》由于涉及流动人口的权益,因此,昨天通过电子邮箱向郑州市政府法制局反映意见者以外出务工人员居多,这些流动人口中持反对看法的占绝大多数。

  观点一“暂住”难界定办证属歧视

  北京市的王先生认为,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解决不在于实行暂住证管理。暂住证管理可能会有利于警方方便地得到一些信息,但不会改善社会治安。征求意见稿提出:在郑州居住3天以上、30天以内的外来人口,均需办理暂住登记。这个时间限制过于严厉,对外来人员非常不方便,外来人员一不小心就会违反该规定。

  王先生认为,征求意见稿规定外来出差和访友的人可以不办理暂住证,但实际操作中很难区分哪类人需办、哪类人可以不办,尤其是外来人员很难证明自己属于不办证的那群人。这种不严谨的界定会给警方带来太大的自由裁量权。这样,警察可以以查证为借口,审查在城市中生活的任何人员,影响外来人员的自由权利。

  网民“红苹果”认为,外来人口100多万,如果要一一办理暂住证并要收取工本费,还要年年办,换了工作办,换了住所还要办。这样做的成本很高。

  观点二居住已5年“暂住”不公平

  一位在郑州的打工妹说,自己已在郑州居住5年了,但她想不明白,为什么还叫“暂住人员”?“暂住在时间上是如何界定的?长时间在郑居住又买不起房子的人员怎么办?比我居住时间长久的还有很大一部分,他们又该怎么办?”

  这位打工妹认为,长期居住本地而没有本地户口的不应该属于“暂住”的范畴,“像我们这样长时间居住在郑州的非郑州市户口人群究竟该不该办暂住证?我们在办理登记时又该怎么确定我们的居住身份呢?“

  观点三办证俺支持但别夜查房

  外来务工人员钟先生则认为,加强外来人口管理无可非议,交点工本费,如果只是几元钱也正常,但如果时不时三更半夜敲门查房、弄得鸡犬不宁可就不好了。

  外来务工者“仔仔”说:对于一个外乡打工者而言,比背井离乡更忧伤的是工资,而比工资更闹心的就是暂住证,因为一纸“暂住”有如“合法生存符号”,一旦遗失,难免“夜半惊魂”。原有的暂住制度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种身份制度,以地域为框架的人口划分带来的是两种水平与质量的身份权利、社会福利等等,客观造成一个城市两个阶层。

  一名刚毕业的大学生说,自己在郑州工作近半年了,连续换了几份工作,居住地也随时换,“像我这样情况的人还多着呢,这样要多次办理暂住证并且可能多次交费,岂不是很费事?刚上班不久,哪有太多时间和金钱花到这些事上?当然,对外来人口加强管理是需要的,但能不能考虑更合理的方案来执行呢?“

  观点四别再说“暂住”最好称“绿卡”

  一位郑州市民建议,在郑州市有正当职业的非郑州市户籍人员,应由用人单位出具证明并申请办理居住“绿卡”。“绿卡”应不同于暂住证,而是介于暂住证和郑州户籍、身份证之间,可以参考广州市、深圳市流动人口的管理办法以及美国绿卡的管理制度。而对于没有固定工作的外来人员,本人应到居住辖区的派出所申请办理暂住证或由出租房屋的房东代办。

  一位在广东打工的河南人建议,一部分人在心里厌恶“暂住证”这个词,认为在自己的国家竟然要暂住,能否只是登记暂住人口不要办暂住证或改个名字叫“绿卡”。收费可能对外地人到河南投资带来阻力,他建议不要收费,这样可以让河南在全国的形象更加美好。

  观点五登记很必要收费须谨慎

  在郑州市淮河路某社区长期居住的魏女士对办暂住证一事表示赞同。魏女士说,一座城市由本地人口和外地人口共同组成,如果长期居住在本地的外地人口不到派出所登记,对于城市发展十分不利。现在一些小学入学难就是因为政府没有充分考虑到外地人口带来的压力,而没有外地人口的具体数字,建小学也就没有足够的依据。

  另外,外来人口暂住登记对于自身也是一种权益维护,如果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对方若是已登记的流动人口,报案时能够及时调出档案资料,能够提高查处效率。

  在经三路某社区居住的王先生提出,暂住登记很有必要,但是在收费问题上必须把好关,统一收费标准,向社会进行公示,必要时还可召开听证会,否则一不小心就会弄得民怨沸腾。王先生最担心的是政府机关门难进、脸难看的行为,从而有损郑州市在全国的形象。

  观点六终结暂住证还得看户改

  和暂住证的命运一样,郑州市的户籍改革自2002年1月26日展开后,其命运也同样一波三折:有条件迁郑入户,完全放开、按现住址登记户籍,再到有条件入户。郑州市政府有关人士称,改革就有阵痛,暂住证和户改让老百姓欣喜过、痛苦过,政府也有同样的体会。

  其实,暂住证和户改的联系再也紧密不过了。郑州市一名户籍警说:“如果郑州市的户口真正放开了,每个人都可以迁郑入户,都能成为郑州市民,谁还非要给他发放一张暂住证?取消暂住证,还得看户籍改革!”他认为,暂住证和户改问题,在全国都存在,郑州市现在要恢复办证、有条件迁入户口,是很正常的过程。

  调查一缺少暂住证有人不方便

  郑州市警方称,暂住证在郑州市的流动人口管理中,曾经发挥过不可替代的作用。2001年10月,国家计委、财政部明确要求取消暂住(流动)人口管理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后,暂住证开始在郑州市名存实亡——没有收费项目又要承担发放任务,暂住证慢慢被搁置和遗忘。可这张卡片的离去,却遗留下了一大堆问题。

  2003年、2004年、2005年,大批外来务工人员拥入郑州后发现,如果想在郑州开出租车、当厨师,都需要提供暂住证。

  暂住中原区的张先生当时曾准备在郑州按揭贷款买房,可到一家银行咨询得到的答案是:在郑州贷款买房,必须在郑州居住一年以上,并需要暂住证明。

  昨日,金水警方一名派出所民警向记者出示了1997年12月1日起施行的、至今生效的《河南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条例》规定:“暂住证为持证人在暂住地合法居住的有效证件。“

  调查二新版“暂住证”可能不收费

  记者昨日多方打听,如果《郑州市暂住人口登记规定》正式出台,一张暂住证的具体身价会是多少?警方的答案是:要么免费,要么还只收3元钱的成本费,待定。

  而在2001年,暂住人员在辖区派出所流管站办理一张为期一年的暂住证,需成本费、管理费等共计153元,2002年初降至92元,2002年3月,各流管站办理暂住证只收10元工本费,后来又降至3元钱。2003年8月17日之后的一段时期,暂住证免费发放。

  对暂住证前些年的高收费,郑州市警方解释说:其实暂住证本身只收了10元工本费。2002年时,郑州各办事处的劳动、计生部门都和派出所的流管站在一起办公,一张暂住证收费92元时,当时费用本身包括了同时办理的计划生育证和劳动就业证的费用等。

  调查三激活“暂住证”更多为服务

  “有关部门称郑州的案件85%以上系外来人口所为,郑州这么多外来人口,毕竟违法犯罪的还是少数,这不是恢复暂住证的理由!”昨天,周口读者王先生致电本报,认为郑州市恢复办理暂住证的理由,是对外来人口的一种有罪推定。他认为,把外来人口作为治安管理的重点,本身就带有歧视性。

  就此问题,记者在采访负责郑州市户籍管理的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时,一位工作人员称,郑州市拟重新办理暂住证有两大理由:一是维护省会治安,二是服务外来人员。暂住证重新走上舞台的一个根本原因,更多的还是服务与政府管理的需要。

  他说:“恢复办理暂住证,其实只是在寻找一条管理外来人员的最有效的途径,给政府决策提供一个更精确的外来人口的数字,情况不明影响了政府的决策。譬如有多少外来人员在郑州打工、有多少外来人员子女需要上学、年龄结构、男女比例等,目前政府尚没有一个足够精确的可控数字。维护治安、侦查破案的需要毕竟只是一个方面。”

  他说,譬如医疗、交通问题,政府以前的规划都是以常住人口来计算,而忽视了流动人口,“老百姓反映公交车拥挤的问题、看病难的问题,这都与流动人口有关,政府在规划决策中,必须将流动人口纳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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