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唆使小孩卖花卖不够50元就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5日10:03 南方新闻网

  唆使小孩卖花卖不够50元就打

  昨天越秀警方解救三个孩子,两嫌疑人被擒

  本报讯(记者徐艳通讯员罗裕秋)昨日,越秀警方抓获了一对涉嫌唆使儿童卖花乞讨的夫妇,2女1男3名幼童得到解救,据悉,该3名小孩为江西万载县人,最大的12岁,最小的

才7岁。

  昨日凌晨一时许,越秀区华乐街派出所民警分别在大风车酒吧、电子大厦和华侨新村附近带回这3名在街头卖花的小孩和1名自称姓苏的嫌疑人。据悉,民警实施抓捕时,两名小女孩正在街头卖花,而小男孩和嫌疑人则正在一便利店购物。办案民警表示,对于这几人派出所已经跟踪月余,经常在这一带活动,卖花的小孩甚至都认识便衣民警了。经查,嫌疑人与3名小孩租住在罗冲围一出租屋内,昨日下午,民警在12岁小女孩的带领下前往该出租屋调查,将孙某的妻子抓获。

  据介绍,这几名小孩在街头卖玫瑰已经多时,卖给外国人通常是10元一枝,卖给中国人是5元一枝。王姓民警表示,买花的人给钱时孩子通常不会找零,有些大方的顾客甚至会给个100元,这些小孩也经常收到外国人给的外币。7岁小女孩告诉记者,3个小孩每天晚上9点左右从鹅掌坦坐车出发到华侨新村一带,卖花到次日早上才搭公车回家,白天则在家睡觉。3个小孩均表示,孙某夫妇给他们规定了卖花的价格及“营业额”:一枝玫瑰花卖5-10元,平时每人一天要卖50元,周末时则增加到150元,“收入”少了就要挨骂,有时候还要挨打。

  孙某夫妇身边尚带着一名幼子,其租住的出租屋才10平方米左右,3名小孩的房间仅有一张木板床。孙妻表示,自己是湖南人,因为姐姐嫁到万载县所以认识了这3个小孩。

  警方表示,目前该案还在调查核实当中,由于小孩没有受到殴打迹象,所以暂时无法对案件定性,要等万载警方的核实再进行下一步处理。而3名卖花童将会被转送至民政局救助站,而后遣返回家。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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