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土:政府不必亲自管理免费公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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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1日05:28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乐土(四川 高校教师) 成都市武侯区年初率先将51座公共厕所全部对外免费开放,8个月后的相关统计结果却不容忽视,设施破坏严重,维修成本成倍增长,水电费用急剧增加,对公厕环境的投诉增多……武侯区免费公厕遭遇了阵痛。(9月19日、20日《成都商报》)
从公厕免费改革遭遇的阵痛来看,大部分和公众道德素质有关。可经验告诉我们,人们自私的天性仅仅依赖公德呼吁之类的道德教化是很难有效克制的;同样,因公众道德素养有待提高,让公厕退回到收费状态也是倒退和懒政,会被公众质疑“向陋习投降”。因此,在遵循继续向公众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品的思路下,寻找免费公厕管理的破解之道就应该成为许多城市管理者的积极选择。 政府直接介入城市公共事务管理本来是其职责,也是我国城市管理的特点,但事实证明,直接成为博弈主体,会让管理者陷入事无巨细的“亲力亲为”之中,加大了行政成本不说,效果还往往适得其反。因此,改变博弈主体,引入“第三方”介入城市公共管理就成为许多国家的首选。其实,成都市已经有过有益的尝试,比如浣花溪公园的委托管理和三环路的公司化管理经验。 公厕免费后的管理也同样。河南郑州中原区的做法就是“引私管公”。“第三方”郑州纱嫂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一定的价格补偿取得40座公厕的管理权。公司在坚持公厕免费的前提下,对每一座公厕的水、电、维修等成本都进行了认真测算,订立详细的奖罚措施,与个人待遇挂钩。员工们根据人流量来调节供水阀门,以节约用水。节约的水费将奖励给个人,超标用水则要由管理员掏腰包。实际运作结果,该公司管理的公厕卫生、安全状况良好。 引入“第三方”参与城市公共管理后,原来的政府管理公众就改变为政府用契约监管“第三方”,用公共财政购买“第三方”提供给公众的公益性服务。 需要指出的是,引入“第三方”,把本来政府无力管或者管不好的事情管好的同时,政府也要避免“第三方”因趋利本能而损害公众利益。少提供或者不提供政府已经购买的公益服务(比如公厕不免费或者变相收费)等成为监管履约的重点,公开公平竞买是保护公众权益的重要方式。 引入“第三方”,改变的不仅是博弈的主体,破解的也不仅是公厕难题,更重要的是能够让政府归位,压缩行政成本,为“小政府”打基础;培育更多的“第三方”,提供尽可能多的公共品给公众,为“大服务”做准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