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协会实现重大转身(时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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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01:37 江南时报 | |
以卡拉OK经营业主为会员的广州文化娱乐业协会,在国家版权局的卡拉OK版权费收费标准公布后提出质疑,并公开发表声明:该协会会员不接受国家版权局公布的卡拉OK版权使用费收取标准,不向中国音像协会支付卡拉OK版权使用费(详见本报今日09版)。 广州文化娱乐业协会拒绝接受卡拉OK版权费标准,这让轰轰烈烈的卡拉OK版权之争再起风波。不过,在笔者看来,此次由行业协会发起,公然声讨与拒绝国家版权局收费 对于卡拉OK版权收费,此前国家版权局和文化部两个部门相继高调介入,到底谁是收费主体,他们各执一词。很显然,这个收费主体之争,根源就在于巨额收费管理成本这块“大蛋糕”,也就是说,这只不过是权力部门的内部利益之争。而公众、学者以及卡拉OK经营者质疑相关权力部门的收费行为,则更多的是站在权利的视角,来与权力部门的收费行为及收费标准进行博弈。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在被列为卡拉OK版权收费试点城市的广州,当地的文化娱乐业协会挺身而出,来为本行业的经营者说话,这样的行为值得期待。事实上,广州文化娱乐业协会拒绝接受卡拉OK版权费标准,对卡拉OK版权使用费说“不”,本身并不是简单地抵制缴纳版权费,而是希望公权部门对版权费的收取能够合理、合法。显然,这样的行业协会力量相较于普通公众以及个体经营者来说,无疑是一种更为强大、更为集中的力量,可以使其在与权力部门博弈过程中,不至于处于极度的劣势。 这本身也是行业协会回归其角色本义的一种理性行为。众所周知,行业协会作为政府和企业之间的独立中介组织,它可以做很多政府不便做而企业做不了的事情。行业协会本身的职责体现在“服务、代表、协调、沟通”这些方面,能够在规范市场有序发展,解决行业内部矛盾,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方面,起到特定的作用。也就是说,行业协会本身就具有“非政府、非权力”的特质。可见,由文化娱乐业协会代表广大的消费者与经营者与公权部门不合理的行为进行博弈,符合行业协会民间性特质,自然能够起到积极的效用。 在当前行业协会不作为、行业协会腐败的大背景下,广州的文化娱乐业协会拒绝国家版权局公布的卡拉OK版权使用费收取标准,从某种意义上说,代表着当前行业协会一次理性的转身。 湖南 单士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