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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KTV收费还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3日01:58 长沙晚报

  

长沙KTV收费还早

  顾客在KTV包房点歌唱卡拉OK。

  卡拉OK版权收费问题,因日前京沪穗KTV企业纷纷抵制国家版权局标准而再度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在这一问题上,文化部和国家版权局一直拥有各自的方案,并分别确定了不
同的试点城市,长沙属于“文化部模式”的试点城市。虽然长沙并不处于这场风波的中心,但落到实处来讲,长沙却是走得最快的城市——文化部下属的文化市场发展中心日前已在长沙开始安装收费系统的相关软件,并试运行,金色年华成为全国第一家安装此系统的KTV企业,但目前仅仅是计算歌曲的点击率,离真正收费,还有一段漫长的路要走———

  本报讯(记者 林俊)11月9日,国家版权局公布了12元/包房/天的收费方案,20日,广州文化娱乐业协会公开发表声明:该协会会员不接受该标准,随后,上海、北京等地的行业协会纷纷表示声援。

  喧闹中,娱乐产业发达的长沙显得异常安静,但雷声小并不意味着不下雨,“敢为人先”的湖南精神再一次得到体现:就在外地还在为该怎么收而争论不休的时候,文化部下属的文化市场发展中心日前已在长沙开始安装收费系统的相关软件,并开始试运行,金色年华成为全国第一家安装此系统的KTV企业,在接下来的两个月里,市区里的20家KTV将陆续安装这一系统,但试点期间,只进行理论上的数字计算,并不真的会开始收取费用。

  卡拉OK作品收取版权使用费早已得到消费者和商家的认可,问题在于怎么收、收多少。在卡拉OK版权收费问题上,文化部和国家版权局一直拥有各自的方案,并分别确定了不同的试点城市,10月中旬,长沙被列入“文化部模式”的试点城市。

  长沙娱乐场所的一些负责人跟记者聊及该问题时认为,比较起来,觉得文化部按歌曲的点击率来收取版权费用的“计次方案”比起版权局的“包房方案”更合理一些,对外地行业协会的激进反应表示理解。“版权收费是大势所趋,市文化局有关负责人称,长沙作为一座全国闻名的娱乐之城,在版权收费试点上当然不能落在后面,只不过试点归试点,真的收取这笔费用,还得等文化部的统一安排,“不可能全国其他地方没收,长沙就先开始收费了。”

  国家版权局的“包房方案”离长沙似乎更远。昨日,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局长王体泽告诉记者,市版权局一直对卡拉OK版权收费问题非常关注,但目前尚未接到上级部门关于收费问题的任何书面或电话通知,因此也谈不上进行这方面的工作部署。王体泽同时说,即便收费也不是由职能部门进行,而是由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与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来收取。

  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为止,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还只有一个筹备组,也未在湖南或长沙设立办事处,国家版权局11月9日的公告中也明文规定:在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没有完成社团登记程序之前,筹备组不得开展卡拉OK版权使用费的收费活动。

  虽然“卡拉OK版权收费”雷声隆隆,但记者从各方面得到的情况分析,无论那套方案,目前最多还是试点阶段,相关职能部门将根据试点情况对方案进行调整完善,离“真刀真枪”地收费还有一段漫长的路要走。

  试点情况

  包房暂时还无法“计次点歌”

  近日,金色年华、星光灿烂等KTV率先完成了文化部“计次方案”收费系统的初步安装,虽然在全国走在最前面,但这一系统仍未投入实用。昨日,金色年华总经理韩文胜介绍,KTV的点歌系统和文化市场发展中心在北京的总机房建立了直接联系,包房里点了什么歌、点击率是多少,北京的总机房都可以看见,并进行相关统计,但包房里的消费者却无法从电脑上获知这一信息。

  按照文化市场发展中心在规划里的设计,会建立一个全国统一的曲库,并不断更新,每首歌根据排行、受欢迎程度等,版权价格也有所不同。消费者点歌时,同时会看见这首歌的版权费价格,费用由KTV商家每月向文化市场发展中心代理机构统一结算,文化市场发展中心把收益分成词、曲作者版权费和系统运转成本几个部分。通过这一系统,词、曲作者也可以方便地看到自己作品在KTV中的点击率,从而方便地计算出自己的版权收益。

  昨日记者在金色年华一间包房里看到,电脑荧屏上显示出的依然是金色年华自己的点歌系统,韩文胜解释,这是因为“统一曲库”实际上还没有歌曲供消费者选择,包房里的操作界面也没有安装好,因此,消费者来金色年华唱歌与之前没有任何不同。

  文化局有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系统尚处在系统安装、硬件调试阶段,主要进行网络的畅通以及歌曲点播次数的测试,“重点是不能干扰企业原来系统的运行,影响其正常营业。”10多天以来,文化市场发展中心工作人员一直留在长沙,不断对系统进行调试,据了解,全部安装完毕后,包房的电脑上也能显示点歌情况,同时以虚拟的价格进行费用计算。而统一曲库可以供企业方便地下载歌曲,就像一个大型的歌曲超市。

  林俊

  怎么收费

  肯定不会重复计费

  同一种收费,却有两个方案,让不少人感到困惑,人们最担心的莫过于重复收费,金色年华总经理韩文胜说,“如果要重复收费,我们就不愿意了。”正在积极推进文化部“计次方案”的市文化局对这一问题明确表示,卡拉OK作品的版权费不可能重复收取。

  昨日,部分消费者和商家接受记者采访时都认为,谁的标准更好、更便宜,就倾向于选择谁。多数人觉得还是按点播次数收费的方式更合理。

  “我们最大的包房黄金时间——每晚7时至12时的费用也不过180元,12元的费用有点贵了,而且现在KTV的经营压力比较大,盈利空间本来就不高。”一位业主告诉记者。另外让不少经营者不解的是,包房大小不一样,有的并未营业,收费相差也悬殊,从数十元到数百元都有,全部采用统一的12元标准似乎不太合理。据悉,国家版权局12元的标准仅是收费的上限,在实际收费过程中,还可根据不同地区的差异,以及同一地区不同规模的经营对象适当调整。

  文化部模式的收费标准目前尚未正式出台,但据市文化局透露的消息,每首歌每次不会超过1角钱。这一模式还有着更远的构想:全国统一曲库建立后,同时也成为各个唱片公司眼中的广告媒介——全国的KTV是歌手梦寐以求的推广平台。如果唱片公司愿意为进入统一曲库支付部分广告费,就有可能实际抵消版权费,也就不会给消费者和商家增添负担。

  林俊

作者: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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