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出台意见服务和谐社会建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6日00:58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韩兵 通讯员马林) 黑龙江省检察院近日印发《黑龙江省检察机关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的意见》,要求该省各级检察机关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意见》指出,检察机关要坚持把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作为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基本途径,把是否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作为衡量检察工作的重要标准,着力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上下功夫,着力在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上下功夫,着力在提高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上下功夫。

韩兵 马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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