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促进法草案收到11020件征求意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7日08:01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4月26日讯 记者郭晓宇就业促进法草案自3月25日向社会全文公布征求意见以来,社会反响强烈。截至4月25日24时,直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反映的意见共11020件,其中基层群众所提意见约占70%。

  从收到的意见看,这次法律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几个特点:一是参与面比较广。二是来自基层群众的意见非常多,基层群众所提意见约占收到意见总数的70%。三是很多意见都经过认真准备,很有建设性。

  有些意见提出,应当加强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特别是对中介机构的收费问题予以规范,并明确规定职业中介活动应当遵循合法、诚实、守信等原则,禁止向求职者非法收取费用及扣押求职者的证件。

  有些意见提出,目前解决就业的主要问题是发展生产,发展企业。政府要保障和鼓励企业的发展,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发展,从政策上给予扶持。有些意见提出,针对社会就业问题,目前政府最需要做的是依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以此来增加就业机会。

  有些意见提出,做好就业促进工作,除了政府加强

宏观调控和政策扶持,劳动者个人提高自身
竞争力
外,还需要得到全社会的理解、支持和援助。从这几年开展就业工作的情况看,许多事情政府做不了或解决不了的,依靠企业、社会团体以及各类社会组织的支持帮助和履行社会义务就能做到和解决。建议在进一步完善政府促进就业责任体系的基础上,探索构建促进就业的社会责任体系,从而达到有效促进就业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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