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乐死是让病人无痛苦地死去。近日,陕西咸阳市旬邑县4岁女童赵子涵求安乐死,这是怎么回事?原来赵子涵患眼癌,饱受折磨,医生对女童的病也束手无策,各大医院拒绝接收。无奈之下,父亲赵利鹏向媒体求助,希望能找一家医院接收患眼癌的女儿,让她减少病痛折磨,平静离开这个世界。
肿块像碗一样大小子涵吃止痛片度日
2010年9月份出生的赵子涵今年刚4岁。早在2年前,在西安某医院治疗时赵子涵被确诊患上视网膜母细胞瘤,俗称“眼癌”。因该医院医疗条件有限,医生建议赵利鹏、郑丽丽夫妇带赵子涵转院治疗。可夫妻二人联系数十家医院,均被谢绝了救治请求。
无奈之下,赵利鹏夫妇只好带孩子到北京同仁医院求医。经专家会诊,医生对此病也没更好的办法。
去年,西安一家医院接收了病情严重的赵子涵,并实施左眼球摘除手术。但手术后,癌细胞仍不断扩散。今年9月份,她左脸长出一个巨大肉瘤(上图),经检查确诊为恶性肿瘤。“大小跟吃饭的碗一样。”赵利鹏说,“现在娃疼得厉害了,我们只能给她吃止痛片。”
医生对此也是束手无策,跟赵利鹏夫妇讲,孩子病情危重身体虚弱,无法手术只能等待死亡。
面对此状况,早已为女儿治病而家徒四壁的赵利鹏、郑丽丽夫妇抱头痛哭。
“医院已判定女儿活不久,我们一家人每天听着被病痛折磨的女儿的哭闹声,心如刀割。目前孩子病情恶化,医院也不再收治,只能眼睁睁地在家等死。我们希望哪个好心医院能收留孩子,让她减少痛苦,平静地离开这个世界。”赵利鹏甚至表示,“只要有医院接收,我们愿意把娃的器官捐献出去。”
两家三甲医院表示愿意提供治疗
截至昨日下午,小子涵的父母收到了9000余元的善款,同时,西安的两家三甲医院也表示愿意为孩子提供治疗。
“今天下午,唐都医院为孩子进行了专家会诊,让我们拿来之前给女儿做眼部摘除手术的切片和穿刺切片,进一步检查后,再给孩子制定治疗方案。”赵利鹏说,医生表示可以把子涵脖子至脸部的肿瘤切除,但是有可能会造成面瘫。
昨晚,医院方面表示,考虑到孩子的家庭条件,院方会减免一部分费用。
最近,子涵大腿和大腿根部经常疼。医生检查后判断,这可能是肿瘤要转移到大腿部的征兆。“医生说肿瘤长在胳肢窝、腿部、脖子的可能性比较大,不能根治。”
据《法制晚报》《新京报》
延伸
比利时是首个允许儿童安乐死的国家
安乐死涉及对生命的抉择,一直是全世界范围内讨论的话题。
比利时在2002年就通过了安乐死法案,选择安乐死人数逐年攀升,在比利时平均每天有5人进行安乐死。今年2月,比利时众议院又通过一项“让重症患儿享有安乐死权利”的法案,比利时从此成为全球首个对安乐死合法年龄不设限的国家。
比利时通过的未成年人安乐死法案有高门槛限制,比如除了必须符合成年人安乐死的所有规范外,还要求必须是罹患不治之症的末期病患,必须获得家长同意,并透过医师进行判定,确定儿童具有识别能力,清楚知道安乐死的概念与执行内容等。
孩子们真的知道什么是生与死吗?
稚气的孩子,真的知道什么是生、什么是死吗?
比利时在讨论是否放宽未成年人安乐死时,社会上充斥着支持与反对的不同声音。
支持者认为,这项法案并非同意所有的未成年人得以选择结束自己生命,只有罹患绝症、身体疼痛难以忍受的儿童会面临这样的抉择,而他们只要确定具有辨识能力,清楚了解“生命走到终点”的概念,没有理由不让生不如死的他们决定自己的生死,免除病痛的折磨。因为解脱的往往不光是他们,还有陪在他们身边的亲友,让他们不用再天天强忍泪水,看着至爱的孩子,生命活力一天一天地流逝。
而反对者则认为,在法律层面,青少年连经济、感情这些问题都不能自我决定,现在突然让他们决定自己的生死实在是没有道理。多达160名比利时小儿科医生也发表公开信表达反对立场,认为这个法案可能引发道德危机,也怀疑未成年人是否有能力做出这样重大的决定,何况现代医学绝对可以减轻病患的肉体痛苦。
比利时勒芬天主教大学儿科主任克里斯蒂安就十分担心这项法案会引发滚雪球的效应。“目前,我们开了个小口,有限制地进行安乐死,但之后会向何方发展,也许就面向残疾儿童、早产婴儿、唐氏综合征儿童……因此雪球效应是很重要的,不能忽略。”
除了比利时,目前承认安乐死合法的国家还有荷兰、瑞士和美国的一些州。
儿童安乐死在中国是“禁区”
由于安乐死的问题比较复杂,涉及道德、伦理、法律、医学等诸多方面,我国尚未为之立法。
由于儿童是否具备辨识能力难以界定,反对者担心安乐死将来会被滥用在无辨识能力的人身上。
但有相当一部分人持不同的看法,认为在中国实际条件下,苛求一个贫困家庭用光家庭的全部费用甚至倾家荡产来维持一个必死儿童不长的寿命,这本身就是一种掠夺。
事实上,两种不同观点的背后,暴露的都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医疗资源有限,一般家庭根本无力承担昂贵的治疗费用的现实。在立法尚遥遥无期的情况下,健全对绝症儿童的社会保障体系,显得更为迫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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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种“尊严死”使用更普遍
而相对安乐死,还有一种“尊严死”使用得更为普遍。“尊严死”是一种在病人弥留之际,不做太多治疗,而是用安宁缓和的方式给病人以临终关怀,最大程度地减轻他们的痛苦,让他们自然而有尊严地离开这个世界。
开国大将罗瑞卿的女儿罗点点是中国“尊严死”的推动者,早在2006年,罗点点就和她的朋友成立了“选择与尊严网站”,并成立了“不插管俱乐部”,提倡“尊严死”,希望人们在意识清醒时在网上签署“生前预嘱”。
罗点点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遗嘱所说的事情是在死后,所谓的生前预嘱,实际上就是对自己临终时候的所有事情的安排。尊严死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安乐死。”
无论“尊严死”还是“安乐死”,都是为了减轻患者痛苦和家属负担的一种做法。人固有一死,不论选择哪种方式向这个世界说再见,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由和答案。随着社会的进步,这个问题有待进一步求解。
资料
“眼癌”手术成功率低
视网膜母细胞瘤,是婴幼儿眼病中性质最严重、危害性最大的一种恶性肿瘤,多见于婴幼儿,2/3在3岁以下,5岁以上者少于5%。易发生颅内及远处转移,常危及患儿生命。
据了解,眼癌病发百分之三十是遗传,剩下为环境因素、人为因素等等,每3万婴儿当中就有一例。迄今为止,我国的医疗水平仍然无法成功攻克这个难题,手术只有百分之二十成功概率。摘“眼”装上义“眼”是国内惯用的方法,手术风险也是极高的,因为癌细胞有可能扩散。
(原标题:四岁女童患眼癌不堪痛苦 父母心如刀绞希望其安乐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