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亮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新亮认为,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如果买方已经付清房款,并住进了房子,那么,买方可以通过法院让卖方协助过户。如果买方还没有付清房款,即使住进了房子,房屋实际产权还在卖方,那么卖方终止履行合同属于债权纠纷,卖方需要承担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针对这种情况,律师张大伟认为,买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履行合同,如果没有正当的理由,法院会支持买方。
本报记者 时培磊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原标题:律师:买方可起诉,请求继续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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