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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银保监:长宁地震已完成赔付的案件均为财险赔款

四川银保监:长宁地震已完成赔付的案件均为财险赔款
2019年06月19日 17:04 成都商报
原标题:四川银保监:长宁地震已完成赔付的案件均为财险赔款

自6月17日四川宜宾市长宁县发生地震后,四川银保监局全力保障宜宾地震灾区金融服务不中断,落实了灾区分局和各银行保险机构主要负责人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同时各银行和保险机构也派出人员开通流动金融服务车、设立帐篷银行、组织专人上门勘验赔付等,全力保障灾区群众的金融服务需求。

6月19日,红星新闻从四川银保监局获悉,截至上午10时,辖内银行保险机构共建立绿色通道334条、派出人员994人次、流动服务车129辆、设立帐篷服务点45个,满足当地群众生活取款金额307万元、针对抗震救灾的大额拨付金额185万元;辖内17家保险机构共接到有效报案65件,预计赔付金额59.61万元,已结案12件、赔付保险金7.24万元。

四川银保监局相关人士表示,已经完成赔付的保险案件均为财险案件,以家财险、农房、车险等财产保险为主。涉及人伤、残和死亡的人身保险赔付目前各家保险公司还处于紧锣密鼓的理赔流程中,银保监局将督促保险公司尽快完成核保理赔等环节的结案速度。同时,政策性巨灾保险的赔付工作现在还在加紧排查统计过程中,尚未启动赔付。

红星新闻了解到,四川省自2015年开始试点全国巨灾保险,宜宾市是四川省内首批试点城市之一。在这一政策机制下,居民因地震造成的房屋损失可由保险公司分担赔偿。根据2015年5月四川省出台的《关于印发四川省城乡居民住房地震保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和2017年9月《关于印发宜宾市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保险公司承担常规性地震损失,地震保险基金承担多年一遇的重大灾害损失,必要时可实行保额回调机制。

红星新闻记者留意到,参保方式上,巨灾保险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愿参保、财政支持、保障民生”的原则,首年参保率按30%进行测算并逐步提升,农村散居五保户、城乡低保对象和贫困残疾人100%参保。在大家关心的保险金额和保险保费方面,巨灾保险按照城镇住宅基本保额每户5万元人民币,对应保险保费27元人民币;农村住宅基本保额为每户2万元人民币,对应保险保费38元人民币。在保费支出方面,普通城乡居民自行承担40%的保费,剩余部分保费由省市县三级财政补贴,以5万元保额应缴纳27元保费为例,居民实际支付费用仅为10.8元。农村散居五保户、城乡低保对象和贫困残疾人涉及的最低档自付部分保费则由财政全额承担。

红星新闻记者 田园

编辑 张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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