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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琼:由成都公交惨剧建立新的公共安全观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09日10:58  汉网-长江日报

  作者:李琼

  6月7日,成都6·5公交燃烧事故原因调查有了新进展。四川省人民政府6·5公交车燃烧重大事故调查组技术组副组长何建生经调查组授权,在成都市6·5公交车燃烧重大事故第五次新闻发布会上通报说,多项证据显示系有人携带汽油上车后过失或故意引燃导致事故发生。

  这一场致27人遇难72人受伤的惨烈事故引发了社会普遍的追问和反思,破窗锤、公交车门窗以及公交车超载等各种公共安全设计和保障问题成为社会焦点。在这一事故的触动下,全国不少地方陆续开始排查公共交通上的安全隐患,添置各种安全设施,普及逃生知识,建立应急预案,希望能以此吸取教训,避免惨剧再次发生。

  这是在经历了多个安全事故的打击后我们并不陌生的补救方式。应当承认,在我们工作和生活的各个公共区域,公共安全的各种设计和配备确有不少应当改进的地方,完善这些以保护生命为目的的措施,应当视作我们在付出巨大代价后的重要一环。但成都6·5公交燃烧事故原因的调查给我们更大的警醒是,我们的社会已经开始遇到更多的非传统安全因素的冲击,一种旨在避免非传统安全威胁的新公共安全观念和应对机制亟待建立。

  非传统安全威胁是针对传统的公共安全而言的。在国家安全的意义上,它指的是除传统的军事、政治和外交冲突以外的其他对主权国家及人类整体生存与发展构成的威胁,如生态恶化、气候变暖、恐怖主义等。而对于国内的公共安全而言,它主要体现为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背景之下,由人为因素制造的各种攻击性、破坏性的公共安全事故。传统的公共安全事故中或有安全责任,但并非人的蓄意而为,我们的各种公共安全措施也多是为防范和保护意外伤害而设。而预防故意制造事故甚至实施恐怖行为所带来的安全威胁,需要政府、社会和公民都有充分的认识,也需要相应的应急方案,同时需要有从深层次上消除此类行为的社会机制。

  以此次成都公交车燃烧事故而言,我们有理由责怪车厢过于拥挤,车窗和门无法及时破开而减少了逃生的可能,但人为携带汽油上车并引燃,是很难预料和防备的,人们事发后会相当惊慌,冀望逃生锤等应急措施保护乘客就显得苍白。非传统的公共安全事故因为人为因素增大了伤害的惨烈程度,却不是传统的公共安全设计就能够解决。一次人为制造的燃烧事件和一次意外失火,起因不同,预防的办法也应该有不同侧重,因为对于一个以制造事端、扩大损失的行为而言,严密的安全隐患排查、完备的公共安全应急措施是必需的,但很难说是足够的。

  无论如何,我们不能对制造公共安全事故的行为给予理解,社会必须谴责置公共安全于无地的行为。但同时,我们要清醒地看到社会和谐对预防非传统公共安全威胁的重要作用。人与人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人内心的和谐,共同奠定社会的和谐,通过各种努力使人保持信心、未来预期和心理的稳定,有利于减少社会冲突,防范失控情绪。

  新的公共安全观,应当把公共安全所面临的传统的、非传统的威胁整合考虑,社会和谐既是公共安全的前提,也是公共安全得以实现的一种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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