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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建言被采纳不等于问题被解决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14日09:34   南方网

  “规范灰色收入”是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出现的概念,引起了包括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内的全社会的争议。部分人大代表建议修改,国务院据此对报告作了15处修改,其中最受人关注的一处就是将“坚决打击取缔非法收入,规范灰色收入”的表述改为“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这一修改动作体现出的两重蕴涵,建议修改的张剑星代表有此归纳,“国务院能接受我们的意见,并及时修改,这是对我们代表参政议政最大的鼓舞”,“可见,这是一个从谏如流的政府”。

  由于在概念上难以界定,来源又极其暧昧,关于“灰色收入”的争议堪称由来已久。它在我们的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每个人都能感受到其存在,却又像面对气体一样难以捕捉。尽管在人们通常的印象中,“灰色收入”更多在公共资金流转领域中“诞生”,与权力紧密相联,在收入分配改革呼声高涨的大背景下,它的面目愈趋丑陋,但鉴于其在生活中长期存在并扮演重要角色的事实,公众的容忍底线已步步后移。调查显示,公众最愤恨的并非灰色收入本身,而是他们不知道哪些人收获了多少灰色收入。以上一些特点,决定了现阶段无论是动用税收等行政手段,还是司法介入等法律手段,在“灰色收入”面前都有些无能为力。

  从这点看,政府工作报告中原先的“规范”一说也许显示了一种政治智慧:既把公众都能切身感知的问题晒在台面上,同时又预留适度的弹性空间。它看上去似乎有几分无奈,但又现实而清醒。与此相比,“灰色收入只能取缔,哪能规范”的质疑,更像是一种理想的政治预期。把相关表述删改,可以说是现实让位于理想。

  然而高远的理想终究还要降落到人间。作为一个词语,讨厌的“灰色收入”终于从我们眼前消失,公众对“灰色收入”不满的情绪得到了一定宣泄。但在心理满足之后也许会发现,我们关注的难题依然待解。语词的消失并不代表事物的隐去,“灰色收入”肯定不会因我们不提它就自动断流;什么是“灰色收入”,我们依然困惑;怎样改变“灰色收入”存在所导致的分配不公格局,我们还要求索;更深的隐忧还在于,将一个待解的难题遮蔽,有可能降低其受关注的程度,这对最终破解未必有利。

  在开放的政治格局中总能看到话语的喧嚣和胜利。而如果在话语胜利之后,继之以对所涉难题的坚韧求解,其积极意义当愈深愈远。可以设想一下,假若代表们建言删改“规范灰色收入”的同时,又对如何清晰界定灰色收入以及在实践上杜绝灰色收入拿出操作性强的方案,应该说对相关难题的破解更有实际价值。

  建议政府修改工作报告,今年两会涌现出的这样一些比往年更加活跃、更敢直言的代表和委员给公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代表炮轰国企垄断,委员怒斥某风力发电厂是政绩工程,委员痛批官场歪风……话语的胜利理所当然地赢得了公众和媒体的赞美———不宜轻看话语的胜利,民意代表的任何胜利都有益于推进民主政治,而且没有这种胜利,公众的政治生活会乏味得多。

  另一方面,我们对话语的胜利也不能止于单纯的赞美,否则势必辜负民意代表们的苦心和政府的雅意。众所周知,国企的垄断,炮轰不足以使其改弦易辙,怒斥也不能遏制部分官员一味追逐政绩的冲动,官场风气更不会因痛批而好转。公众有理由认为,受公众之托的代表和委员对此必有切实的办法。同时,我们还应注意一个容易为人忽视的问题。代表和委员揭示的这些现象几乎都是“顽疾”,而他们所拥有的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权力又并非在两会期间才有效力,为什么给公众的印象总是等到两会才集中爆发呢?代表委员有职有权这是铁定的事实,那么这是否说明其在两会闭会期间,运用权力、履行职责的渠道还有待进一步拓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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