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敏:领事保护机制仍有创新余地

2014年01月08日07:16  环球时报

  李晓敏

  岁末年初,中国公民在海外安全事件频发。随着2013年中国成为世界上最大贸易国、公民出境旅游客源最大输出国、国际留学生最大生源地等诸多“第一”年代到来,未来的中国公民海外安全形势会更复杂。因此,相关部门应积极创新领事保护机制,以落实预防性保护措施为重点,织好我海外公民安全保护网。

  一是可考虑将公民出国信息自愿申报为强制登记制。近年来,中国相关部门已建立了统一协调、预警、应急、磋商和服务五位一体的保护我海外公民安全机制。这一系统经过2011年中国政府组织的利比亚大规模撤侨事件的考验,证明是高效和有力的。但面对汹涌到来的中国公民出国“潮”,相关部门应该大胆创新,更加突出重点,强化预防性海外公民安全保护措施。针对涉及重大海外公民安全事件大多发生在“高危”国家的特点,主管部门应采取安全“关口”前移,以高风险国家和高危人群为保护重点,将公民出国信息备案制改为强制登记制,以便我驻外使领馆及时掌握海外公民动态。

  二是借助现代信息工具进行预防性保护。鉴于中国是世界上移动电话、互联网等用户最多和增长最快的特点,出国群体中“80后”群体擅长使用QQ、微信、微博等联络工具,相关部门可借助互联网、移动网等平台,对在高风险国家活动的中国公民实行多时段、无缝隙、广覆盖的领事安全预报。对于部分安全形势复杂的国家,驻外中国领事机构和企业,要建立危情评估制。对在高危国家的中国海外集聚区,要建立一事一议的安保措施,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的或无谓的安全事件发生。

  三是实行公民出国活动安全教育责任制。考虑到中国公民出国大多以单位或集体活动为主,例如,海外旅游人群的90%以上是参加团队活动,劳务输出大多是成建制的单位派出为主,中国领事保护中心可考虑与外事、边检、商务、教育、旅游等部门合作,落实出国人员安全责任制。按劳务、经商、留学、旅游等群体分类,实行出国安全知识学习制。对赴高危国家的中国公民,做到“凡出必学”的安全知识考核规定,以增强公民自身安全防范能力。▲(作者是国家社科基金《高危国家中国公民安全保护机制研究》首席专家)

(编辑:SN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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