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嘈:别拿志玲姐姐作挡箭牌

2014年01月16日04:00  南方都市报

  泰州一名小学生给市长写信,反映林志玲性感广告让他无心学习,给他造成了身心伤害。信中写道:亲爱的市长大人,我是靖江的一个小学生,靖江文峰大世界的外墙上挂了一幅林志玲的广告,我每天经过这里,都会忍不住地看着她深深的乳沟,晚上回家我经常忍不住想这个画面,也会自渎,学习成绩下降得厉害,做作业不专心。请市长帮我,不要再伤害我的身心健康了。市长信箱回复:“市工商局现场查看该广告无明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七条规定,无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现象,谢谢!”

  这么一检举,连林志玲都不好意思了,昨日向采访此事的记者表示很抱歉,希望该小学生不要再看这个广告。另外,以后接广告时也会更加注意。我相信善解人意、八面玲珑的志玲姐姐是发自内心想要“更加注意”,但广告商让不让是另一回事———林志玲曾连续7年蝉联台湾名模收入冠军,创下年收入1.6亿新台币的纪录。假如不是“深深的乳沟”,恐怕以后也不会有人再请她拍广告了。

  我也不赞成林志玲宽衣解带出现在户外,原因一来不是保护未成年人——以保护青少年名义来反性,这是禁欲的专制文化最拿手的戏码。二来也不觉得暴露乳沟等于诲淫诲盗。

  我反对大尺度内衣广告,原因正好跟市长信箱意见相反。市长信箱认为该广告无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现象,可第七条还规定,广告“不得含有性别歧视的内容”。广告有错,错不在性感暴露,错在我们熟知的那些海报上暴露的可欲对象总是女性。也正因为如此,无法容忍林志玲乳沟的人,却可以容忍大冬天各种典礼庆典上穿高叉旗袍的礼仪小姐冻得哆哆嗦嗦。我的问题是,同样是被展示的女性,海报违反公序良俗,还是冬天穿旗袍违反公序良俗?

  至于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那是一定的。看惯了志玲姐姐的乳沟,你会以为,天下的女人都是这个样子,以致无法接受平胸,并且可能变成施害者,比如骂班里某些女生“飞机场”,男生恐怕八成都干过这样的缺德事。而2004年时湖南省也曾想对女性报考公务员者作出限制,比如其中规定“乳房必须对称”,估计也是看多林志玲式广告的结果——须知女性乳房跟男性睾丸一样,天生不对称。

  真要投诉,应该投诉到教育局那里。因为八成是教育局没在你们学校给你开一门课叫“青春期性教育”,或者开了课老师也没教对,让你觉得“自渎”是件坏事,“自渎”导致成绩下降做作业不专心。我有位朋友是中山大学老师,人称“紫薇教授”,推荐你上微博她主持的@自慰研究组看看。学习成绩下降就自己努力加把劲,别拿志玲姐姐和“紫薇”姐姐作挡箭牌好吗?

(原标题:[街谈]别拿志玲姐姐作挡箭牌)

(编辑:SN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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