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晨雨:开发商太嚣张 只因政府“惯”的

2014年04月11日01:59  京华时报 收藏本文

  假如深夜暴力强拆、抢夺“公文”等事件都得到了及时妥善的处理,特别是涉案开发商被依法严肃惩处,又何来歹徒们肆意挑战法律、敢于侵害他人之举?

  本报特约评论员欧阳晨雨

  如果你还沉浸在梦乡,突然一群歹徒破门而入,一阵棍棒雨点般落在你和同伴身上,遍体鳞伤后再被驱赶出家门,应作如何感想?4月7日凌晨5时许,兰州市城关区一房地产公司的建筑工地发生一起百余人冲突事件。120余人身着保安制服、头戴钢盔、手持器械冲进建筑工地进行打造,造成数十人受伤和较大财物损失。

  参与规模如此之大,破坏如此之大,这起性质恶劣的案件自然引起了甘肃省、兰州市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当天上午,警方就成立了50人专案组,集中力量侦破这起案件。目前,有关部门已初步查清,这是一起公司合伙人因股权问题引发的血案,参与其中的某房地产公司3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

  可以想见的是,在当地警方的集中侦破下,这起工地遇袭案必会水落石出,参与作案的诸多违法犯罪分子,也必将受到法律惩处。但反思案件的“酝酿”经过,着实令人唏嘘。其实,导致这起案件的股权矛盾由来已久,官司一直没有终结。2010年发生在这块工地的深夜暴力强拆事件、2012年10月下旬的某开发商闯入兰州工商局抢夺“公文”事件,就已经露出了矛盾激化的端倪,但都被某种“基于维稳需要”的力量搁置一端,直至冲突突然发生。

  诚然,刑事案件的发生,不无偶然性的因素。我们不能以“事后诸葛”的眼光,随性评判一起案件处置是否妥当。但是,职能部门或个别办案人员的不作为,的确可能成为案件的催化剂。正如新华社所言:对不少城市政府而言,房地产开发商无疑是“财神爷”,对于开发商的违法行为,一些部门往往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或者将许多事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给开发商惯出了许多毛病,纵容了一些开发商的暴戾之气。

  正是一系列的“不作为”,搭建了让案件一步步升级的台阶。假使双方股权矛盾官司早日终结,假如深夜暴力强拆、抢夺“公文”等事件都得到了及时妥善的处理,特别是涉案开发商被依法严肃惩处,又何来歹徒们肆意挑战法律、敢于侵害他人之举?

  有理由质问:之前的数起事件中,究竟是谁未依法发出“进一步参与处置的指令”,又是谁作出了“案件处置暂时搁置”的决定,其中是否有强力部门和办案人员充当了“保护伞”?这些疑问都应揭开“盖子”,向公众作出明确回答。

  相关报道见A23版

(原标题:开发商太嚣张 只因政府“惯”的)

(编辑:SN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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