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信访局23日发布关于“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新规定。其中最受注目的是,如果信访人跨越本级和上一级机关上访,上级机关不予受理。昨天互联网上出现对信访新规的一片吐槽声。
信访是针对中国社会现实的独特制度设计,一些激进的声音要求取消信访,认为它是“对法治的破坏”,这在理论上可以自圆其说,但如果真那么做,将造成巨大的矛盾调解真空。信访作为中国法治出现局部供给不足的一种补救办法,有着强大的现实需求。
然而信访领域近年出了很多问题也是事实,包括众所周知的各地“上访专业户”和官员截访,以及围绕信访形成的让圈外人匪夷所思的利益链条,惊人的腐败形式等等。对上访制度进行改革势在必行。
新规的核心意义是要求基层信访部门和整个基层政府发挥作用,承担起它们应有的责任,不要让各地的纠纷和冲突都堆积到中央和省会城市。这一政策设计目标有其合理性,它决不仅仅是“维稳”的需要,它也是提高解决问题效率所必须的调整。
上访不应是“当地告不下来就去告御状”的意思,那样的话,中国的首都就会变成“上访城”,整个社会的运转就会畸形。中国必须全面调动基层解决问题的能力,这样中国社会才不会被自己的“大”压垮。
但是基层政府能被调动起来吗?这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新规在逻辑上是正确的,但只有基层信访部门的官员都真正做到恪尽职守,基层政府都对化解矛盾做了最大努力,才能最终支撑起这一逻辑。在中国很多政策的好与不好不仅仅取决于设计,而取决于实践的质量。
上访既是基层群众在遭遇不公时讨回公道的希望,也被一部分人异化成争取公平之上额外利益的博弈手段。这两种情况交织在一起,与政府官员认真依法办案以及徇私枉法办案再度交织,形成极其复杂的局面。信访的舆论环境已经极其恶劣,它是政府公信力缺陷最严重的部位之一。
新规恐怕只能是信访改革的一部分,重塑信访的权威需要更多配套措施的支持,包括法治建设的更快推进。基层政府官员的作为,也需要有更多制度性杠杆。制度要保障他们的裁定和处理有效力,对他们推卸责任和徇私舞弊给予惩处。否则,基层的局面就不是解决问题的活跃,而是矛盾的不断堆积,甚至制造新的矛盾。这样的堆积最终会导致社会的“癌变”。
在生活中有上访经历的人,比例很小,但上访之痛的感染力却不断造成大范围冲击。对信访的改革首先要做到,改革本身所导致的问题,要少于它致力于解决的问题。新规能否做到这一点,人们拭目以待。
我们认为,信访没有再经一次打击的资本了。这个原本应是政府公信力“大本营”的地方,之前到了陷落的边缘。如今阵地上又吹起了号子,它是什么号子社会上有些困惑,但对政府来说,它必须是一次“集结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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