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灏军:宋林案发前央企纪检是否空转

2014年04月18日01:59  京华时报 收藏本文
为什么企业的纪检组织,乃至国资委的纪检组织,未能担此重任? 为什么企业的纪检组织,乃至国资委的纪检组织,未能担此重任?

  本报特约评论员王灏军

  宋林案在举报人坚持举报近一年后,终于进入调查程序。这说明了中央纪检部门的介入,有利于推动案件调查。但相应的问题是,为什么企业的纪检组织,未能担此重任?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昨日晚间发布消息称,华润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宋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此前,《经济参考报》记者王文志15日通过微博再次实名举报宋林,引发舆论热议。令人惊喜的是,这次还不到一天就看到了宋林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而被组织调查的消息。

  现在来讨论宋林的罪与罚还为时过早,但在宋林被举报之后,各类博弈力量纷纷现身表态。记录在案的这些声音,为我们分析宋林案的后期走向,提供了一个特别的观察视角。

  如王文志二次公开举报之后,举报人与被举报人的隔空对话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一面是王文志宣称“中央反腐的决心给了我勇气。”“我只是尽了一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另一面则是华润集团官网紧急发布宋林的个人声明指称,“举报内容纯属捏造和恶意中伤”。而获知宋林被调查的消息后,华润集团又声称“将全力配合调查工作”。可以想见,如果没有纪检部门一纸“宋林正接受组织调查”的声明,王宋二人的言词之争恐怕还将持续下去。

  事实上,举报宋林的并非只有王文志。也是在去年,《山西晚报》前记者李建军还曾专门前往香港廉政公署和香港警方商业罪案调查科递交举报材料,指控宋林侵害了股民的利益。加之此次王文志还上传了两张宋林与一位女士的亲密照片,其举报内容和举报材料的来源颇耐人寻味。

  而对于反腐机构而言,接受举报并就有价值的举报线索展开调查,是其职责所系。至于举报人刻意隐藏的举报目的,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举报内容是否为真?跳出宋林案看举报,就算举报人基于利益而举报,又有何不可?

  尤记得去年王文志首次举报宋林后,国资委曾于7月19日表态称,已经注意到相关举报与媒体报道,并将研究相应措施。“若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但这一暌违,就是九个月。

  宋林案在举报人坚持举报近一年后,终于进入调查程序。这说明了中央纪检部门的介入,有利于推动案件调查。但相应的问题是,为什么企业的纪检组织,乃至国资委的纪检组织,未能担此重任?

  日前恰从国资委传出消息称,央企腐败案呈上升趋势,将开展向央企派驻纪检机构的试点。此外,央企纪委书记从5月1日起将不再分管其他业务,转而专职“反腐”,这样的制度反思与改进,当然是必要的。同样应受到重视的机制完善还在于,要让机关或国企的主要负责人,不因权力过于集中而架空了基层纪检组织的应有功能。如此,才能让反腐逐渐摆脱对中央纪检部门的过度依赖,从而更好地形成“虎蝇同打”的反腐态势。

  相关报道见A24版

(原标题:宋林案发前央企纪检是否空转)

(编辑:SN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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