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特约评论员王石川
无论有什么理由,暴力都不具备正义性,制造暴力的人必须付出法律代价。最重要的是,如何走出防不胜防、无处可防的困境。
28日中午,福州闽侯发生恶性撞人事件,已造成6人死亡13人受伤。经初查,嫌疑人林某37岁,因婚姻问题情绪失控,驾车连续撞人。
本是夫妻之间的“战争”,却殃及无辜,让数条生命“陪葬”,还有比这更丧心病狂的吗?尤其让人心痛的是,遇难者中还有3名儿童,难怪有网友将其称之为渣男。
据称,林某脾气急躁,常怀疑妻子有外遇,此前曾跑到岳母家要求与妻子吃离婚前最后一顿饭。28日的离婚案审理结束后,他还将妻子堂舅的一辆汽车烧毁,而他驾驶撞人的雷克萨斯则是租来的。法院工作人员透露,林某在庭审后离开时表现并无异常。问题正在于,我们何以应对“表现并无异常”的潜在刽子手?
纵观林某撞人案,有几个特点。其一,针对的并非特定对象,有随机杀人、逮住谁害谁的意思;其二,制造血案前没有明显变态的症状,有激情杀人、破罐子破摔的成分;其三,制造血案时毫无底线,如果未受到遏制,杀戮恐怕还会继续。对这样的极端分子,不能简单地视为寻常的刑事案件,不妨以恐怖分子视之,因为凶手造成的危害、带给整个社会的心理冲击,绝不亚于一般的暴力恐怖事件。
每有类似极端暴力事件发生,总有专家不忘剖析和建议,社会要对潜在极端行为者进行心理疏导,以减少恶性事件;政府应首先对极端暴力事件的实施者依法严惩,原则问题不能含糊。对相关实施者依法严惩,固属必须,但如何防范显然更重要。最重要的是,如何走出防不胜防、无处可防的困境。
知情人称,林某结婚7年,与妻子感情不好,己分居3年。既然夫妻不和、家庭失序已有数年,为何一直没能解决?无论有什么理由,暴力都不具备正义性,制造暴力的人必须付出法律代价。但同样要看到,如果没有情绪释放的出口,任何人都可能变得偏激,任何偏激者都可能制造血案。如何减少类似血案,如何遏制人性的恶,是个老话题,也是个越来越严峻的问题。能否在恶性事件发生之前,在生活的细节之中发现不安定的苗头,并通过一定的渠道进行疏解,或许更值得探究。
相关报道见A18版
(原标题:驾车撞人人性恶如何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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