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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女性安全贴士”,其实就是要求女性接受限制式的自我保护规则。它排除了女性平等与完整公民资格,背后也隐含着“将现状自然化”的犬儒主义认知。
媒体连续曝出女大学生外出失踪或遇害的消息,导致有人说这是女大学生的“黑色八月”。没有办法确认,是近期这类犯罪确实高发,还是集中曝光造成了错觉。但连续报道已经将这类犯罪推向高关注,将女大学生塑造成一个易受侵害和特别需要安全教育的群体。
“安全贴士”:保护名义下的限制
事实上,女大学生易受侵害,这是观点,而非事实。从国外统计看,男性更容易成为暴力犯罪受害者;学历和受害风险之间恐怕很难建立正相关的关系。所以,“女性”和“大学生”两个关键词的被突出,大可用社会心理的暗合来解释,它暗合的,一是对女性安全的恐惧,二是对大学生群体既看重又不信任的矛盾心态。而恐惧女性安全的相当一部分其实是恐惧性犯罪——一种因令女性“失贞”而被特殊化的犯罪。
性犯罪给受害者带来的特殊身心痛苦是真实的,特别重视也很正常。但由此看到处流传的“女性安全贴士”,可以有些新的发现,那就是,这些看似好心的指点,焦点都在限制女性,而限制法又与要求女性贞静自持的训诫如出一辙。
例如某媒体官微发布的“女大学生安全返校指南”:“拒绝陌生人搭讪,不要暴露个人信息……衣着打扮得体,独自出行尽量不要太暴露……让男朋友全程接送。”总结其要旨有三:一,控制外出和人际交往;二,避免唤起男性欲望;三,接受家长和伴侣保护。或者换种总结法:一不要自由,二不要独立,三不要让性魅力外露。这简直是女性教化讲义的现代汉语版,可以参考《女诫》的教导:“清闲贞静,守节整齐,行己有耻,动静有法,是谓妇德。”
于是很多女性不领情了,因为她们无法接受以保护名义下的限制作为安全代价。毕竟人人都应享有免于恐惧的自由;再者,这些规则只是想当然,没有犯罪学的实证依据,如国外研究显示,性侵害风险与衣着暴露没什么关系,很多女性的经验也证明,性侵害者瞄准的是怯弱而不是张扬。
《女诫》还说:“生男如狼,犹恐其尫,生女如鼠,犹恐其虎”,大意是男孩已像狼了,还唯恐他太柔弱,女孩像老鼠一样柔弱了,还唯恐她太勇猛。“安全贴士”的出发点如同假设这是个狼的世界,于是女性接受限制式自我保护规则很有必要。但在狼面前,能幸存的是老鼠还是老虎?遗憾很多“安全贴士”都忘记从让女性更强大的角度设想安全方案——强大可是“女德”丧失的表现,《女诫》中还有这么一句:“女以弱为美”。
“安全贴士”背后是父爱主义和犬儒
你会因“不自重”而招引犯罪,这种潜台词令人愤怒,这排除了女性平等与完整的公民资格,要求她们自视为物,可以像物一样接受捆缚,比物多一点的是她们还得自我监视。
可以进一步分析这些“安全贴士”背后的父爱主义和犬儒主义,这两者是交织在一起的。父爱主义设置一种恩威并施、予取予求的单方交易:服从权力和接受控制,才有资格婉转恳请垂怜,否则就得受惩罚。从诸多“安全贴士”里看不到关怀和体察,却隐约带入不负责任的父亲角色:不讨论如何为女性创造安全空间的问题。
至于犬儒主义,学者徐贲曾这样描述其特征:“像是抱定宗教信仰般地不相信有任何根本变化的可能”。“安全贴士”的推销者强调治安不可能很快好转、“恶人太多”,正是此种“将现状自然化”的犬儒主义表现,把社会不能给予女性充分安全感作为不可更改的先验前提。这是个恶性循环的开始:如果不相信改变会发生,那么改变当然不会发生,天上不会掉馅饼嘛。
而更积极的看法是:改变要从观念改起,且如果有所行动,改善速度会超出预想。这是积极想法与治理眼光。它不是假想,而是有很多既往经验的,例如曾为出生性别比失衡而苦恼的韩国,经过十多年以提高妇女地位为核心的综合治理,成功将性别比恢复到正常;又如美国“针对妇女暴力法案”的实施导致与家庭暴力有关的杀人案减少了40%。
这仍然无法让犬儒主义者满意,因为他们的要求很高:改变要立即起效,否则就不予考虑。他们忽视了两件事情:如果不讨论、不实验,十年二十年的虚度也很快;很多声称可以当下立即解决的方案往往不正义或不可行,比如“女性安全贴士”。
□吕频(专栏作家)
(原标题:“女性安全贴士”为何不被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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