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涤明:有多少夜间强拆案能走上法庭?

2014年08月31日05:19  南方都市报 收藏本文

  29日,最高法院发布了十大拆迁典型案例,涉及房屋征收的补偿价格确定、补偿方式选择、违法建筑强拆、“民告官”拆违不作为等多方面,这其中多数行政行为被依法撤销或确认违法。最高法院行政庭副庭长王振宇表示,即使强制拆除违法建筑,政府也要严格遵循《行政强制法》的程序性规定,拆除之前应当先通知相对人自行拆除,在当地张贴公告且不得在夜间拆除(8月30日《京华时报》)。

  涉拆迁纠纷,特别是暴力强拆,是引发基层矛盾和上访高发的一大问题。这个背景下,最高法院的案例指导有“及时雨”意义,一来,基层法院参照典型案例审理和裁决涉拆迁诉讼,有了更明确的法律依据;二来,典型案例对地方政府亦有指导和教育意义———案例指导划出了政府行为的红线。

  然而笔者担心,最高法院的案例指导,有些时候恐怕是徒具理论意义,如果被侵权人能被搞定,根本就没有机会走到法庭上,如“夜间强拆”这样的问题,法律还是爱莫能助。以近日发生的一桩半夜强拆事件为例:8月9日零时许,河南省新郑市龙湖镇居民张红伟家被十几名陌生人撬门进入室内,把睡梦中的张红伟和妻子拉出按在一辆面包车里强行带走,夫妻二人被这些人控制四个小时左右,然后扔到一处荒无人烟的墓地里,待二人回来时家已变成了废墟。这一夜闯民宅的绑架式强拆事件,依然不出意料地以没有下文而不了了之。而幕后的指使者究竟是谁,不管官方如何说,事实都是明摆着的:官方一边表示要调查追究强拆责任,一边在通报中指责受害者漫天要价,不予配合,直接影响了政府工程。漫天要价,就该被绑架、被强拆?被强拆者“不配合政府”,那么实施强拆的这伙人就是在“配合政府”了?更有意思的是,前一天还痛哭流涕,悲伤不已的张红伟夫妇,第二天就改口说他们犯了错误,对不起政府。“对不起政府”的老百姓,还能去法院起诉政府吗?

  当然了,当地政府并不承认是其实施的强拆,但既与政府无关,为何要对当事人施压,为何让一桩严重的刑事犯罪案件不了了之呢?

  纵观近年来各地发生的半夜强拆事件,几乎没听说过有破案的,都是立案之后再无下文。甚至有些地方根本就不给立案,要么说,涉及拆迁的问题警方不便立案,要么说,政府行为,警方管不了。而不管是政府干的,当事人只能说“对不起政府”,还是不明身份的人干的,政府不给你做主,结果都只存在一种选择:接受“协调”。有多少半夜强拆能走上法庭? □马涤明

(原标题:[来论]有多少夜间强拆案能走上法庭?)

(编辑:SN143)

文章关键词: 拆迁 夜间强拆 最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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