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引子 7日,湖南永州双牌县纪委发布了9月30日“车震门”一事的调查结果。经查,当事人是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何晓明和他的妻子,事件缘由是两人在结婚纪念日“触景生情”,并称网帖反映的并非道德败坏问题。
当网友们沉浸在这起“乌龙车震门”中肆意狂欢,无法自拔,却几乎没有人想到因为这起事件可能对当事人所带来的压力与伤害。尽管他们是结婚多年的夫妻,但因为“车震”被人偷拍和曝光,这在一个面积不大的小县城所引起的震动,给他们所带来的社会压力是可想而知的。
既然他们是结婚多年的夫妻,也就意味着他们亲热并不违法,即便在公共场合“车震”存在道德上的不妥,但夜间的驾校训练基地并非是典型意义上的公共场所,更何况双方还是在私家车内。从这个角度来说,偷拍并曝光其夫妻车震的网友,理应为自己的“误伤”向当事人表示一定的歉意,并且采取措施帮助他们挽回名誉上的损失。
这起“乌龙车震门”给我们最大的启示,是促使我们对当前的网络举报生态给予必要的反思与警醒。尽管当事网友本着监督权力的初衷偷拍涉事官员无可厚非,甚至值得鼓励;尽管普通网友面对这样的“突发事件”,不可能像警察、检察官一样,将所有事情都调查得清清楚楚才能动手举报。但网络举报也要遵循信息发布的基本原则,不能全然不顾及信息的真实性,也不能全然不在乎被举报者的个人隐私以及举报本身是否会给当事人带来伤害。
换句话说,我们欢迎普通公民监督权力,举报官员,但也应该具备基本的求真意识,尽最大限度避免各种“误伤”发生。网络举报有它独特的价值和意义,但是网络举报并非没有法律与道德的边界,并非可以罔顾法律与道德而恣意妄为。(广西 苑广阔)
(原标题:“乌龙车震门”拷问网络监督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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