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光斌:法治更是文化和信仰

2014年12月15日07:41  环球时报 收藏本文

  杨光斌

  宪法不等于宪政,因为宪政后面有主义的问题。比如说我们要“自由”,这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之一,但我们不能说自由主义。宪政主义背后都是与自由主义、党争民主联系在一起。宪法就是依法办事,很简单,但把依宪治国和宪政联系起来就是一种政治设计。

  依法治国和党的领导并不冲突,历史上很多法治国家都是这样走过来的。英美是渐进的法治秩序,法治是它的自发秩序,法治之上没有政治力量,无党派。说到法治,很多人脑海里出现的就是自发秩序。但除了英美,法国、德国、日本等是国家主导的法治道路,发展中国家很多也是国家主导的法治。共产党毫无疑问需要法治,这个法治建设路径在某种意义上和法国、德国、日本、新加坡是一样的。

  当我们谈法治时,首先想到的是制度。制度相对来说容易建设,但法治与其说是制度,不如说是文化和信仰。文化和信仰没有,法治作为制度就得归零。而信仰和文化的培养,是很漫长的过程。法治这个东西源自古罗马,我们血液中没有这个东西。我们现在在换基因,但这是一种文化、一种传统甚至信仰,很难改变。我们现在在预测或讨论中国的问题时,都是在既有思想体系、或西方话语体系中进行,这一点需要有所改变。

  以西方流行的观念比如宪政主义来看中国,中国好像不正常。中国和其他国家的不同在于是否是党争民主和宪政主义的。世界上人口过亿的发展中国家共有九个,包括中国、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国、印尼、菲律宾、尼日利亚、墨西哥、巴西,除中国外都是党争民主的宪政。但别说这些国家治理的有效性没法和中国比,就是法治化水平,其中大多数国家也远不如中国。所以,不要以为有了好的概念就有好的结果。▲(作者是中国人民大学比较政治研究所所长)

(编辑:SN090)

文章关键词: 法治 宪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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