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时报:不管该人未来情况如何应积极辟谣

2014年12月29日00:28  环球时报 收藏本文

  近一段时间围绕反腐败的传言越来越多,它们都针对了具体的官员或名人,称他们“被抓”或“很快将出事”。由于以往这样的传言有些被最终证实,新的传言出现时,让不少人不自觉地“宁可信其有”。

  反腐败关系重大,十分严肃,据了解,纪检监察机关对保密工作高度重视。但由于前期调查总会在一定范围内展开,外界有时就会察觉。在互联网时代,社会不太可能有帮着有关部门一起保密的高度觉悟,这时传言就会出现。

  与此同时,因社会过度敏感而导致的不准确传言也会发生,此外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和势力会恶意制造传言,服务于他们各种不可告人的目的,那些目的有些是针对个人的,有些就是要给社会制造混乱,干扰破坏反腐败的有序开展,危害这个国家。

  这些问题不是通过“加大信息透明”就能解决的。因为反腐败工作针对到具体人时,查实情况需要相应的时间,释放信息必须依法依规进行,这既是依法治国的要求,也是对个人权利的尊重,这个过程不可能跑赢传言发生和传播的速度。此外不是所有人都便于出面辟谣,有时明明是谣言,当事人也只能默默承受。

  现阶段这方面的传言问题大概很难根治,但在一定程度上控制它,减轻它的负面影响却是可能的。

  首先全社会要认识到,这类传言满天飞对开展反腐败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通常是有害的。在此基础上,司法机关应依法处理一些在互联网上兴风作浪的造谣者,以及恶意的传谣者,将情况及时通报全社会,为相关法律立威,形成震慑。

  社会舆论应当加大对造谣传谣行为的谴责,倡导人们关于反腐败的敏感信息相信官方消息,对于网上传言即使看到了,也不做传播者。也许在反腐败与互联网突然相遇时,我们的社会尚缺少如何处理各种信息的经验。这本身就是个挺难办的问题,我们大家需一起担待它,尽量不增加信息困境的震荡,至少在道德层面是值得这样宣扬的。

  舆论场分辨传言真假的能力总的来说在逐渐加强,互联网社区对此有积极性,这种积极性应受到鼓励。比如有人遭传“被抓”,而事实并非如此。不管该人未来的情况如何,对当时情况的辟谣出现时,互联网都应大力支持,辟谣的传播广度不应输于谣传的到达面。

  舆论场永远是好奇的,它的克制程度和这种克制的生成方式往往与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有关。今天对中国社会的考验是,舆论场不应跟传言比着跑,更不应被各种不怀好意的力量牵着鼻子走。反腐败能否既准又稳高质量地进行,中国社会的这一定力将是有影响的因素之一。

文章关键词: 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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