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洪建
以《查理周刊》遇袭为代表的法国系列恐袭案发生至今已有时日,伴随着事态演变发展的除了震惊、愤怒和困惑,更应该有冷静的思考。
将《查理周刊》的法国式表达与自由画等号,将任何任性、不尊重他人的行为等同于捍卫自由,都是在概念和实践上戕害自由本身。在法国人民反抗封建专制、建立世俗的共和制国家的历史进程中,“自由”曾发挥过巨大的引领作用。在法国成为世俗共和制国家后,自由伴随着资本主义的全球扩张走上了绝对化和普世化的道路。
但在自由概念和实践扩张的过程中,欧洲人都有意无意地忽略了它的限定条件。1789年法国国民议会通过的“人权和公民权宣言”指出,“自由即所有人皆拥有的,做一切不伤害其他人的自主权”。实践中的自由理应有边界也必须有限度,尤其是在国际政治中,其他文化、宗教和国家的平等权利与自由同样重要。《查理周刊》以曾讽刺过天主教教宗甚至耶稣来为其嘲讽穆罕默德自辩,是在偷换平等概念,因为其后的逻辑是欧洲可以接受的其他社会或文化也应当接受。这里就有将欧洲经验中心化、绝对化并推升至“普世价值”的逻辑了。
这在将法国遇袭类比于美国“9·11”的观点中可以看得更清晰。论者有言,巴黎之所以称为袭击目标,是因为“巴黎与纽约一样,两座城市都是普世梦想的化身,都隐喻着光明与自由”,而“纽约的世贸双塔和巴黎的《查理周刊》则分别是“资本主义(物质)成就的标志和民主自由精神的具体形式”。且不说巴黎在近年来的经济困境中盗抢频发、还能在多大程度上被视为“普世梦想”的化身,也不说《查理周刊》即便在法国也算不上主流的表达方式,在多大程度上能代表“民主自由精神”,略过关于自由与平等的认真讨论而迅速进入反恐议题,至少在策略上是对法国政府有利的,可以避免其在争论中的尴尬,也可以短期内体现出全民团结。但在拥有六百万穆斯林人口、与中东北非比邻而居的法国,反恐必然是内外双线作战,而前提又必须是将恐怖主义与穆斯林族群进行切割,将反恐与发展和伊斯兰国家的正常关系相区分。但法国政府显然也受制于极端自由观念的束缚,《查理周刊》的继续“任性”让有关自由与平等的争论无法中止,更让“宗教战争”与反恐的界限模糊难辨。
将自身遭遇与“9·11”相类比,传递出的更多信息是,法国在加入美国在“9·11”后发动的全球反恐联盟后,不仅没能阻止恐怖主义的全球蔓延,还让自身成为了牺牲品。对于法国和欧洲反恐来说,应该做的不是戴高乐号航母更多象征性的巡航,而是真正开始反思,包括对那些即便是被视为准则的观念以及受其驱使的内外政策。▲(作者是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欧洲研究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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