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放开二孩不是“拨乱反正”
刘志军
国家卫计委日前首次透露正在抓紧制定全面放开二孩的相关规定,这一简短消息一经报道立即引起极大关注。进入21世纪以来,关于生育政策调整的讨论一直是社会中心话题,不仅大众评说纷纭,专家也是各执一词,而各界评论不可避免地触及国家生育政策对错的话题。对于本次国家卫计委的表态,有人就评论说,全面放开二孩意味着对此前计划生育政策的“拨乱反正”。
不得不说,这种想法与人们将诸多社会问题与计划生育政策挂钩相关。纵观媒体上的言论,以往计划生育政策大体导致了如下严重后果:因年龄结构失衡引发养老危机;因人口性别比失衡引发男女婚配危机;因出生缺陷发生率高企使人口素质降低,如此等等。
问题固然存在,但正如不能因为要拥护以往一孩化生育政策而夸大人口数量控制的历史贡献一样,我们也不能反过来因为要推动生育政策调整而将人口数量以及与此相关的生育政策建构成一切问题的替罪羊。从历史视角看,任何政策的变动必然存在预期和非预期性后果。因此,在后续阶段不断根据新情况做出动态校正是一种必然要求。
事实上,早在1980年中共中央发表《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时,就已预见到生育政策会带来“人口的平均年龄老化、劳动力不足、男性数目会多过女性、一对青年夫妇供养的老人会增加”等问题,但认为这些问题是“完全可以提前采取措施加以应对的”。公开信也基于人口增长的预测给出了政策调整的时间表,认为到30年以后,“特别紧张的人口增长问题就可以缓和,也就可以采取不同的人口政策了”。
如此看来,全面放开二孩并非有些人解读的“拨乱反正”,而是一种“瓜熟蒂落”的自然结果。
做出这一判断也是基于以下事实,即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生育政策一直处在动态调整之中,而非一些论者所认为的那样一成不变。计划生育政策的出台经历了几十年摸索和审慎决策,遵循循序渐进的社会变革逻辑。我国生育政策的调整从严格一孩化、有条件的一孩半、双独二孩到单独二孩,再到今后全面二孩乃至全面放开生育,也遵循着同样的社会变革逻辑。
计划生育,顾名思义是对生育进行制度规划和政策安排,其本身是中性的,或鼓励多生、或支持少育,或政策引导、或法制约束。其中长期的目标是维持人口均衡和提升人口素质。目标既定,政策却应是与时俱进的。2014年国家统计局变动抽样调查显示,目标人群中43%有再生育打算,到2015年初这一数字下降到39.6%。不少学者所做调查也表明单独二孩政策对于人口增长的实际效果低于预期。正是基于对单独二孩政策实施后社会再生育意愿和再生育行为的调查和摸底,才使得国家加快了全面放开二孩政策的步伐。
全面放开二孩是大势所趋,但短期来看也必然会带来一些现实性问题,比如生育政策改变可能导致出生人口堆积、人口结构囊肿,进而引发基本公共服务供需失衡等。因此,改变生育政策需要同步筹划和有序实施,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经济、社会与人口的均衡协调可持续发展。(作者是浙江大学社会学系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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